高树华两次减持均属违规
高树华的两次精准减持均属违规,更是备受市场关注。
高树华的第一次减持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此时正值公司2017年三季报披露的窗口期。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即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通常所称窗口期)上市公司董监高及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该期间内不得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违规减持难逃被监管。去年12月,深交所针对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向高树华发出监管函,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显然,高树华虽然向深交所报告了整改情况,但其对深交所处罚一事远未到重视程度。不到半年时间,其又迫不及待地实施减持。
对于此次减持,市场分析人士称存在过桥减持嫌疑。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有关细则规定,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股份。2017年10月11日,高树华的部分减持是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完成的,而这部分股权在今年5月刚好解禁。
该次大宗交易的记录显示,高将148万股分成三笔转让,其中880万股、162万股分别以7339.20元、1351.08元转让给机构专用账户,另外706万股以5789.20元转让给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今年5月16日、17日,常山药业连登龙虎榜。数据显示,中国银河证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现身在前五大卖出席位,分别于5月16日卖出917.14万元、5月17日卖出3920.34万元。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常山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