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后,*ST三维回复深交所问询称,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的规定,认为企业既能够满足补助所附条件,同时又能够收到补助。而且该补助具备无偿性,符合以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确认条件,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重组进程中
不过这并非*ST三维首次面临保壳压力。*ST三维2012年、2013年也分别亏损2.9亿元、3.8亿元,并在2014年通过剥离非营利资产、获取技术许可收入等方式实现扭亏为盈。
剥离非营利资产、政府补贴仅是解决亏损问题的缓兵之计,故2017年*ST三维另一“救命稻草”为重组保壳。
上述*ST三维董秘办人士告诉记者,“第二步将剩余的化工资产置换成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盈利就比较稳定了。”
2017年4月5日,*ST三维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10月8日晚,*ST三维发布公告调整重组方案,原方案为,拟出售全部或部分化工业务给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西路桥集团持有的高速公路运营类资产。
重组方案调整后分为两步走,一是拟出售有机分厂、丁二分厂和配套职能部门相关的主要资产、负债给控股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三维华邦),本次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二是拟将其所持有的与胶粘剂系列、苯精制系列及其他化工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山西路桥集团持有的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榆和高速)100%股权等值部分进行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据记者了解,山西三维华邦为*ST三维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79%股份,山西路桥集团通过购买阳煤集团所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从而间接控股上市公司。
据*ST三维2018年1月16日公告,2017年12月26日收到了山西三维华邦支付2.13亿元本次交易价款,占本次交易总价款的51%。尚未支付的剩余49%的交易对价扣除山西三维应以现金方式返还的过渡期权益变动,及考虑应付票据到期及应付职工薪酬偿还等原因导致拟出售资产自交割审计基准日到资产交割日净资产变动后,三维华邦应支付山西三维2.04 亿元并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上述款项及应收到的利息合计2.05亿元。这意味着重组第一步已经完成。
而重组第二步仍存风险,据上述*ST三维回复深交所问询称,重组方案第二步的标的公司榆和高速最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政策,最终需以监管部门认定为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因不符合监管政策及相关规定而被终止的风险。
《华夏时报》记者 于玉金 北京报道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ST三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