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未当庭宣判。
■ 追访
证言指宜家水杯曾有伤人先例
庭审中,王女士将涉诉玻璃杯的碎片作为物证交由法官,并指出,根据规定,餐饮用钢化玻璃杯的碎片应呈放射状,且不应有锋利边角。但涉案玻璃杯自爆后形成的碎片,明显有锋利边角,能够伤及使用者。
对于涉案玻璃杯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王女士代理律师认为,鉴定是宜家单方面委托进行的,用的也是欧洲标准,而涉案产品在中国销售,鉴定应由司法部门委托相关权威鉴定机构。
此外,王女士代理律师认为,王女士遭遇宜家玻璃杯爆炸并非个例,并当庭提交网络信息及微博截图等作为证据,称在此次事故之前,在新浪微博和知乎网站搜索发现,有131名网友声称,在购买宜家销售的餐饮用钢化玻璃制品器皿后发生自爆。
原告方提供了3名网友的证人证言和相关照片。其中耿先生的证言显示,2014年8月29日,因开有一家餐馆,他从宜家四元桥店购买了50个博克尔玻璃杯,当天晚上8点多,其中一个杯子在未使用、无高温等情况下,突然发生爆炸,将站在旁边的一名餐厅合伙人手指刺伤。
宜家称涉诉水杯符合国家标准
“涉诉玻璃杯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在中国销售后,至今总共卖出61.3万多个,除了王女士还未收到一起自爆伤人的投诉。” 宜家代理人说,这款玻璃杯符合国家和企业行业标准,且事后曾委托两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均显示符合质量标准。“检测时发现温差高达200℃时,杯子都不会爆炸,且碎片不会是锋利的,因此怀疑涉案水杯是否从宜家购买。”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5月25日,宜家曾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王女士的遭遇是中国首例报告的斯黛纳玻璃杯自爆事件,宜家全球共有3例有关该产品的事故报告,其中只有王女士涉及人身伤害。
2017年5月25日,事发五天后,“宜家家居”曾在官方微博发布回应称,顾客王女士使用宜家斯黛纳玻璃杯时,因产品自爆而致伤。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对顾客在使用产品时受伤表示抱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消费者伤害或权益损失,宜家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大限度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安全。
宜家还在声明里写道,已经主动联系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事件情况,并在有资质的鉴定机关对产品进行检测,配合事故调查。关于钢化玻璃的自爆情况与玻璃的特性有关。当钢化玻璃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受外力的影响,会有一定几率自爆。
新京报记者昨日探访发现,目前宜家官网上该涉案玻璃杯仍在售,西红门店的货架上,也仍能看到这款玻璃杯。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