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拼多多,两亿人都在用的购物app”,想必大家对于该广告此并不陌生。毋庸置疑,拼多多正在以迅猛的发展势头进入电商圈,据其介绍自身的发展速度已碾压唯品会、用户周活跃度远超京东……
物美又价廉,显然是拼多多最大的竞争力。而事实上用户的体验又是如何的呢?近日不少消费者在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反映拼多多存在产品质量不过关、以虚假宣传方式诱导其下载、货不对版等问题。
其中,有消费者投诉称,在微信朋友圈的推广中看到拼多多“9.9元抢购电动汽车”的活动,然而,当通过链接进入拼多多的官方公号后,却并未发现任何有关该活动的页面和消息。那么拼多多此举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 简称ATC)主任窦雍岗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规定,可以对经营者是否真实存在9.9元电动汽车进行调查。
“如果没有此类价格的电动汽车,经营者的行为即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民事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合同责任”,他表示。
而微信作为广告的发布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也是肯定的。
窦雍岗律师进一步补充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交易平台“拼多多”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无独有偶,被拼多多类似广告宣传吸引的还有微博网友@Lucky—felix,据其反映,拼多多的微信公众号给其推送如下信息,提示获得手机一部。但实际上该消费者发现并没有真正中奖,免费领取更无从谈起,反而是需要帮拼多多推广才有可能获取。
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拼多多曾用该方式宣传,给用户的推文中明显标注用户已经中奖,可以免费领取某某手机、电动汽车之类的产品。但是点击链接后需要下载拼多多app才可查看。而下载app后,大多数中奖商品莫名找不到原有页面,不过也有部分商品在详情页面显示,用户需要参与抽奖,才有可能获奖,这与此前页面的显示用户已中奖的内容明显相违背。
对此,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部负责人张新禄律师认为,“拼多多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张新禄律师表示,根据上图中显示,拼多多没有在页面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此免费领取的商品是附条件领取的,(如果点进去的页面也没有告知消费者领取方式、条件、方法等)其行为已经对消费者构成误导和欺骗。
导致消费者在对赠送商品的领取方式和条件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消费者下载拼多多的app,如果进入页面后消费者仍无法找到赠送商品的页面,无法通过拼多多app找到赠送的商品的方式和方法,拼多多就是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行为构成虚假广告。
新浪财经也尝试注册拼多多账号,通过APP软件进入下列“Iphone X免费领取”的页面,但进入以后首先要交0.01元的费用,开始拼单。拼单需要请5位好友成团,此时被邀请的好友就需要下载拼多多的APP软件并注册登陆。在一个不显眼的小标下提示称,砍单成功即抽取一人免费送,不成功退还金额,即0.01元。
然而张新禄律师提醒,这一来一回消费者看似毫无损失,但其中个人隐私则存在泄露风险。“商家真实意图可能是收集的客户信息,更了解客户的需求,从而进行精准营销。”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拼多多软件上面存在不少低价商品,而这些明显低于物品市场价的商品,消费者购买后权益能否也得到有效保护?
窦雍岗律师提醒,《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禁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上述“电动汽车9.9元”的报价须经物价部门核准同意,或者有其他相应的依据。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或者违反规定的抽奖方式销售,都属于不正当竞争。
新浪法问 李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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