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消息,“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于2018年2月27日-3月1日在黑龙江亚布力举行。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再次走入公众视野,谈及12年前的冤案,其表示,“我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历史,我无怨无恨”。
张文中感慨,今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的案子,蒙冤12年之后,我一直远离公众视线。这两个月我的名字在网络上、新闻里频繁出现。三次上中央台新闻节目,两次新闻联播,五次被新华社发消息,还真的不太适应。
此案要从2007年年说起,当年,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10月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文中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宣判后,张文中提出上诉。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对张文中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和诈骗罪的定罪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大家很关心我怎样看待我经历的冤案,问我遭受这么大的委屈,为什么不恨天、恨地、怨天尤人?张文中回答:“我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历史,我无怨无恨。”谁也不愿意坐牢,但我不会因为我坚守道德和诚信,因为自己不苟且,不违背做人的底线而后悔。
张文中相信,如果没有对司法公正的干预和影响,正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任何一个机构都不会做出对我的原审判决,不会形成这样一个非法律人士都能可以看出重大错误的冤案。张文中公开表示,“对于参与此案的公检法机关、个人,我没有记恨心理,也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当然形成这样一个认识内心也是过了大坎的,张文中补充,“我想通了,然而要对得起历史,所以我要求彻底纠正我的冤案,还我彻底的清白,被侵犯的财产要依法返还。”并称,返还的财产将全部捐出,用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扶贫事业。
在张文中看来,人生本来就是一趟充满挑战机遇和艰难困苦的旅程,没有比失去自由更痛苦的了。仅仅在看守所关押就长达三年之久,有很多朋友问,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张文中回答:最悲惨、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读书用心、用脑地读书,是人走出苦海、脱离困境活下去的最重要的途径,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书是我最愿意收到的礼物。(新浪财经 张蕾 发自亚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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