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张文中的案件对他本人和物美而言都是一个机会。张文中可谓是物美的灵魂人物,他创立的物美,也把物美的业务一度送上顶峰。如果再审后结果有所变化,那么物美或许可以重回‘狼性’张文中时代。”有接近物美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
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认定被告人张伟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认定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原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以(2015)冀刑监字第15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其申诉。2016年10月,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张文中是物美的灵魂人物。当年,以张文中和吴坚忠等为首的高学历“理科男”创业团队“不走寻常路”地办起了物美,主营超市卖场,这在“低门槛”的零售行业中非常少见。在张文中和吴坚忠等人看来,当时中国的流通领域基础很差,但“差”就说明非常有发展潜力。
与张文中和吴坚忠共事多年的人士描述,创办物美后,张文中为“一把手”,是颇有点“狼性”的灵魂人物,而极具书生气质的吴坚忠则更像“宰相”,睿智而低调、平和又稳定。
第一财经记者曾采访吴坚忠,看着留着小胡子的他穿着休闲西装穿梭在人群中,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平和而又毫不给人攻击感的男人,会是当年在物美“一把手”张文中涉经济案件后接下“烫手山芋”的人。
在“狼性”张文中的带领下,再配以温润的吴坚忠,物美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资本运作和扩张,并在香港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4年开始,物美通过托管、收购、重组等方式,控制或拥有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成为零售业并购最活跃的民营企业。在2006年2月,其又斥资3.74亿元收购了美廉美超市,4月以1.767亿元控股宁夏新华百货(600785.SH)。此后,物美一度计划收购卜蜂莲花的部分门店。
然而,正当物美全速前进时却“触礁”了。2006年,张文中因涉行贿案件而辞去董事长一职。在张文中被带走的同时,吴坚忠收到来自董事会的书面文件,一致决定由其接任物美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亲历此事人士回忆,在张文中被带走后,物美采购部每天的电话都被供应商打爆。吴坚忠的表现温和平静却十分坚定,他当时表示,只要有供货商失去信心要求提前结款,物美一律立即结算,但对此类供应商也有一个条件,即结款后永远不要再与物美做生意。
“一个对物美失去信心的供应商,我们很难再与他合作。”吴坚忠此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坚定地表示。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信心,使得当时没有一家供应商要求物美提前结账。于是,在“宰相”吴坚忠的带领下,物美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日子。挺过艰难时期后,数年前,吴坚忠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一职。
“这几年物美的发展不温不火,毕竟有强大的基础在,所以业绩不算差,但是在诸多竞争者中也不算特别突出。尤其是新零售时代,线上线下的合作越来越多,阿里巴巴、腾讯等都介入了零售业,物美这类传统零售商会有不小的压力,当然也会有新的商机。如果再审后结果有所变化,那么或许物美会重回‘狼性’张文中时代,在业务发展上可能会提速。张文中还是非常关注物美的发展的。”上述接近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获悉,物美这几年也意识到新零售的重要性和发展的必要性。因此物美也开始了向全渠道转型,比如物美与多点(DMALL)合作,将物美实体店打造成社区服务中心,同时物美与多点共同启动并实现了在物美店铺3~5公里商圈,线上下单,2小时送达的五环全覆盖配送网络。同时一部分物美的老店也在升级改造。
对于再审事宜,第一财经记者今日联系到吴坚忠,他暂不对此作任何评论。而物美官方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可能晚些时候会有相关回应发出。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物美官方还未有任何说法。
来源:一财网 乐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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