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2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公司被罚款60万元。
公告内容显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认定,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11月1日,“绝味鸭脖”天猫旗舰店推出的“双11”广告文案,因涉及低俗内容,引发争议。11月2日,在双11文案被网友批判后,绝味鸭脖在官微上发了致歉信,并表示已经第一时间撤下了海报。
11月30日,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介入调查处理这一事件。
新京报 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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