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入境等受限 纳入名单期限为两年 积极履行义务时 法院可删除其失信信息
12月11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将贾跃亭正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现有规定,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又有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等情况时,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名单,上榜时限为2年。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许多不良后果。以贾跃亭为例,对其个人来说,最直观的影响就是乘坐飞机、高铁,买房买车及旅游等高消费行为均会受限,出入境也将受限。除此之外,其所代表的公司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域外效力问题,北京章科家律师事务所薛宝旺律师表示,目前其在外国暂不具备同国内一样的效力。“我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和执行需要两国法院间有相关的合作协议,而建立‘老赖’名单是源于最高法的一个司法解释,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如果想要其在域外也有相应效力,则需要与外国法院进行进一步的合作交流。”薛宝旺律师说道。
名单盘点 失信最久者近30年 排行榜第三欠3.3亿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记者发现,志高集团董事局主席江东廷以3.3亿元(截止到2013年8月14日)的失信金额,位列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第三名。第十名依旧是他,这一起的涉案款为2.1亿余元。
而按照失信时间排序,失信时间最长的自然人叫陈一斌。自1990年4月立案执行至今,陈一斌已足足“失信”了近30年。目前,陈一斌仍在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材料显示,他须偿还的本金141.7万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
除了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也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3月,法院一份执行裁定书所显示,因一起涉及3.2亿人民币的开发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奉新县政府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依法冻结了县政府在银行里的账户。奉新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等交通工具时候,将会受到影响。
“失信”上榜 纳入名单为期两年 暴力妨碍执行可延长
据记者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还要具备以下六种情形之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规定》明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除上述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况外,被执行人被纳入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共2页 [1] [2] 下一页 贾跃亭再被法院禁买房 若回国恐难出境 贾跃亭欠4.79亿被列为老赖 9起被执行案最高欠债14亿 贾跃亭上老赖名单:涉欠款超4亿 乘坐飞机软卧将受限 贾跃亭欠平安证券近5亿不还 从下周回国变成没法回国 贾跃亭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 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受限 搜索更多: 贾跃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