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尚易购商城失联后,一些刷手们便将矛头指向了“代放”,他们认为被“代放”所欺骗,个别刷手还向微信平台举报这些“代放”的微信号。刘洁也遭遇了刷手们的“围攻”。
刘洁告诉记者,在商城微信号刚被封的时候,她群内的一些刷手找她要钱,她便用银行卡里钱给这些刷手们退了款,“有的人生活挺困难的,都是为了赚点零花钱,我想先退给她们,之后再找商城要,退了几天银行卡刷爆了,我才发现卡里的8000余元都没了”。
尽管如此,刘洁仍被认为是品尚易购的“同谋”,面对其他刷手的指责,刘洁显得有些委屈:我只是把平台推广给刷手,赚一点佣金,订单的钱都是刷手直接打给商城的,我们根本没想到这是个骗人的平台,我同样是受害者。
记者了解到,跟刘洁一样的“代放”们,有的在协助刷手统计被骗金额,积极维权,有的则因为无法忍受刷手的谩骂,甚至解散了原本的微信群……
刷单违法 佣金权益难获保障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向海龙认为,品尚易购事件的重点在于平台疑似卷走了购买人的钱款,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平台的行为很可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产,其行为有诈骗之嫌。
向海龙表示,从刷单的角度来讲,刷单属于虚构交易,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体不仅包括卖家和刷单平台的组织者,也包括参与其中的普通刷手,参与者行为不合法,但一般不作惩罚。
向海龙认为,直接侵财的是平台,而不是“代放”,刷手与平台之间的基础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卖方没发货就卷款走了属于平台的问题,“代放”充当了一个刷单中介的角色,但中介不承担买卖当事人的责任,当然,刷手是信任“代放”才导致最终被骗,但这些刷手自己的过错也很明显,找“代放”索赔有情理基础但无法律依据。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网络交易和现实交易有一定区别,消费者主要依据销售额、信用评价选择商家,因此普通消费者十分关注商品的好评和交易量,但是一些商品质量差、价格高、交易量少的商家,希望通过刷单等行为来增加好评、交易量,用虚假繁荣的数据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此外,邱宝昌提醒消费者应当诚信交易,不能为了提高商家的交易量进行刷单,“如果商品没有实际交付,那么平台可能涉嫌诈骗;但刷单佣金是违法的收益,这部分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代放”是否需要对其他刷单者承担法律责任,邱宝昌认为,如果“代放”与平台恶意串通,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放”只是推荐平台,没有参与平台骗取钱财其他的行为,那么不承担其他刷手的损失。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柴玲介绍,刷单本身是一种虚构交易的行为,本质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其他的经营者,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这意味着刷单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商城的经营者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平台在骗取消费者财产后跑路,其行为还涉嫌诈骗。”柴玲说。
法治周末记者 刘嘉 共2页 上一页 [1] [2] 品尚易购商城微信号刷单陷阱 刷手:我们也是受害者 搜索更多: 品尚易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