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夕,网上集中涌现关于阿里巴巴让商家在天猫与京东平台“二选一”的质疑。目前,这场风波已从个人名义的网络对峙进一步升级,阿里巴巴集团24日下午发布声明称,将启动向司法机关的报案程序。
此前,阿里巴巴法律顾问曾于22日在微博公开发文,表示在天猫“双十一”等大型活动前,阿里遭到近万篇文章攻击,多数是以天猫让商家“二选一”和阿里“垄断”为名。其中,多数网贴的由头都来自方兴东的互联网实验室此前发布的专题报告——《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23日晚间和24日下午,名为“今晚月色很美1994”的微博账号连续爆料称,互联网实验室先后两次与京东签合作合同,分别收取60万元和200万元,定制了关于电商反垄断以及推动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天猫平台“二选一”的报告。
如果爆料属实,上述互联网实验室报告的独立性将存在问题。
阿里声明将启动报案程序
24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发表声明称,这样的行为不仅伤害阿里巴巴,更恶劣的是严重伤害我们国家的商业环境和网络环境。阿里巴巴将依法向司法机关启动报案程序,依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事实,提供证据。
这场对峙始于22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惠翔律师(下称“阿里律师”)在微博上发表文章称,在天猫“双十一”等大型活动前,阿里遭到近万篇文章攻击。而圈定在以所谓“二选一”和“垄断”为名、行恶意攻击阿里巴巴之实的,就达4600余篇。
所谓商家“二选一”,互联网实验室的文章称:“最典型的案例是阿里和京东大战中,阿里天猫平台要求其商家在天猫和京东之间‘二选一’的行为。”
记者看到,互联网实验室的《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报告原文中,对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举了四个例子,包括:腾讯对360的“二选一”行为,天猫对京东的“二选一”行为,淘宝对微信的“二选一”行为,百度对360的“二选一”行为。
报告认为,平台发生的“二选一”行为是以明显不合理方式压制了竞争对手,也违反了正常的商业道德。其在“平台‘二选一’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论述中,分别以电子商务(阿里)和即时通讯网络平台(腾讯)发生的“二选一”案例为例。
是独立第三方还是受雇于人
23日晚间,名为“今晚月色很美1994”的微博账号爆料称,互联网实验室收了200万元受雇于京东,为其提供推动政府对天猫平台“二选一”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相关的专项研究和协同影响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该微博贴出了合同照片,甲方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乙方为互联网实验室。
对此,互联网实验室于23日晚间发表《严正声明》称:互联网实验室从未签署过爆料所称“合同”。互联网行业“二选一”现象本来就是行业乱相,涉及垄断,互联网实验室有权利、有责任公正调查、积极研讨并呼吁政府监管,并将继续推进“二选一”的研究。同时也对恶意散布虚假消息的个人和机构,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24日下午,“今晚月色很美1994”又贴出了一组更早时期的合同照片,有效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该合同金额为60万元,甲乙双方不变,内容是互联网实验室要为京东提供电商平台反垄断与治理问题的专项研究和协同影响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微博两次贴出的合同照片中都没有双方的签字落款,但在24日下午曝光的合同照片中,有甲乙双方的银行账号。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全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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