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各负其责
2016年11月,原告张诚向长宁法院起诉,要求购物中心、保洁公司和电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5.7万余元。
上述三被告均不同意张诚的诉讼请求。购物中心认为,原告自身过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原告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保洁公司持同样观点,并认为原告应适用工伤保险赔偿,保洁公司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电梯公司则认为,在本起事故中,电梯公司已尽到应尽义务,电梯公司只负责定期保养,不负责电梯每时每刻的安全。
经公开开庭审理,长宁法院确认本案各项赔偿费用总额为98.5万余元。
其中,涉案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自身,酌定原告自行承担68%责任。购物中心存在对维保单位维保过程监督不力的过错,承担原告方12%的实际损失;电梯公司在维护保养上存在疏漏,并对公司维保工的现场维护质量未能进行有效检查与监管,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庭认为,其余10%责任应由保洁公司承担,但因员工认定工伤,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原告要求保洁公司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依法酌情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购物中心赔付原告12.2万余元;电梯公司赔付原告10.2万余元;保洁公司赔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4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判决后,各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章伟聪) 共2页 上一页 [1] [2] 惊呆了!上海中山公园龙之梦餐饮区出现大量老鼠 投资30亿!绍兴第一高楼龙之梦项目在柯桥启动 虹口龙之梦母婴室上锁且无空调:5分钟热出汗 上海中山公园商圈升级:龙之梦变身 来福士开张 中山公园龙之梦改名龙之梦购物公园后是怎样的观感 搜索更多: 龙之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