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深圳著名乳业品牌“晨光”委托律师在第一财经日报上刊发律师声明,该声明称温氏集团生产的相关系列乳品包装上擅自使用了“供港鲜牛奶制造”标识,其中“供港”二字与晨光乳业“供港”商标完全相同,要求温氏集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及侵犯晨光乳业“供港”商标专有权的商品。
据晨光的律师声明称,晨光乳业自1979年生产供港牛奶等相关产品,一度占据香港鲜奶市场40%的份额,2016年3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分类核准注册了晨光乳业在29类与32类商品上的“供港”商标,而且晨光长期以“供港三十年,新鲜每一天”作为广告语,温氏擅自使用“供港鲜牛奶制作”及相关标识误导了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晨光乳业的商誉及利益。
温氏涉及侵权的部分产品
据悉,晨光乳业于1979年成立,目前旗下拥有5个大型奶牛场,1.5万头良种奶牛。而温氏集团成立于1983年,是一家以畜牧业为主导,兼营生物制药和食品加工的畜牧企业集团。两家企业都历史悠久且实力雄厚,不同之处在于晨光的市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周边城市,主要售卖渠道是商场、超市等;而温氏的主要市场则集中在粤西部分城市,主要售卖渠道是直营店和便利店,此前两家公司并无太多市场竞争行为。
笔者就该商标侵权案相关事宜致电晨光乳业,相关负责人称此事已交由律师处理,如果温氏不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后续不排除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
截至发稿,温氏暂未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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