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第一财经)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下称:“晨光乳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温氏公司”)涉嫌侵犯晨光乳业“供港”商标专用权事宜,发表声明如下: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资料显示:晨光乳业自1979年以来,一直承担生产奶源供应香港的使命至今,曾占据香港鲜奶市场40%的份额,“供港三十年,新鲜每一天”成了晨光乳业的广告宣言。鲜奶供应香港的历史成就使得“供港”成为了晨光乳业鲜明的标识。2016年3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分类核准注册了晨光乳业在29类与32类商品上的“供港”商标,乃实至名归。近年晨光乳业又推出了“供港壹号”系列高品质乳品。
近来,发现温氏公司在系列乳品包装上擅自使用了“供港鲜牛奶制造”标识,其中“供港”二字与晨光乳业“供港”商标完全相同。上述行为误导了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晨光乳业的商誉及利益,涉嫌构成对晨光乳业“供港”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晨光乳业特委托本所律师向温氏公司主张: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及涉嫌侵犯晨光乳业“供港”商标专有权的商品,以免造成对晨光乳业损失的扩大。否则必将采取法律手段制止温氏公司涉嫌侵权的行为。同时,晨光乳业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公告社会有关各届和广大消费者,敬请认明晨光乳业“供港”注册商标,选择正牌产品,以免鱼目混珠的商品损害自身权益。
此致。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贺文华律师
马立峻律师
罗 燚律师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