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矛盾持续酝酿,兰州黄河持股股东不满相关会议决议再告董事长杨世江滥用职权。10月21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以兰州黄河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就《同意兰州黄河<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兰州黄河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事项的表决存在异议且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世江先生滥用董事长职权,无权行使特别处置权为由,对新盛投资和兰州黄河提起民事诉讼。
今年以来湖南昱成与杨氏家族之间的“争权战”始终难以停歇。早于今年4月,湖南昱成就曾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直指兰州黄河沦为杨氏家族企业,该公司内部董事会成员结构极不均衡,并要求罢免杨纪强、杨世汶两人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增补湖南昱成实控人谭岳鑫,以及冯世权为董事。后因相关提案被股东会否决,湖南昱成于今年6月把兰州黄河及新盛投资告上法庭。8月,兰州黄河发布公告,董事杨纪强和杨世汶二人均因身体原因主动辞职。兰州黄河的董事会中因此仅剩实控人、董事长杨世江及其兄弟杨世涟两人。
但杨世江和湖南昱成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停止,今年9月,兰州黄河再发公告,其股东新盛投资更正杨世江旗下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地产”)和新盛投资增持兰州黄河股份的交易金额。经对比,富润地产2017年6月26日、7月4日两次增持兰州黄河股份的实际金额比首次披露的交易金额低845.16万元;新盛投资2017年7月20日增持兰州黄河股份的实际金额比首次披露的交易金额低60.08万元。业内质疑,杨世江为强化兰州黄河管控权,进行内部操作,低价增持股份。
业内人士指出,兰州黄河内部决策层复杂,股东内讧问题频出对企业整体发展不利,且家族掌权将影响顶层决策权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近几年兰州黄河啤酒主业不济,业绩盈利主要依赖证券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未来发展及走向有待观察。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一博 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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