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津政发【2015】15号)提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完善现有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扩大征信范围,向各相关部门广泛采集信用信息。扩大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和监管中的应用范围,形成奖优罚劣的市场氛围。”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武清区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并发布了《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武清区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用房装修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7-742)竞争性谈判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的立信企业并提供企业征信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对供应商的资质做了信用情况上的要求。
自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建立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有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工作”、“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要求以来,天津市财政局先后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查询和使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的规定。
绿盾征信企业征信报告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综合反映,其依据来源于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技术,将与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政府公示信息、行业评价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媒体评价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及市场反馈信息七个大类、数十小类的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得来。
据悉,凡在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上完善信用信息的企业,均可向绿盾征信提出“立信企业”申请,显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展示信用状况,树立诚信经营价值观,接受全社会监督的决心和信心。绿盾征信在对申请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核后,将为通过信用认证的企业,颁发“立信单位”牌匾和信用证书。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提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在装修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借助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绿盾征信的“立信企业”认证和征信报告服务,对供应商投标资质进行审核管理,不仅是对投标企业的信用约束,加强市场监管,也体现了政务诚信建设意识和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也将发挥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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