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昱成通过股权转让而成为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潜伏四年后,湖南昱成开始谋求“话语权”。
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增持自家股票本是A股的常见事,可兰州黄河(000929)控股股东买自家股票的时点恰逢公司半年报披露的关键期,此番买股一不小心便有可能触及监管“红线”。
8月10日晚间,兰州黄河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市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盛投资)、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控制的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润地产)、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新盛工贸)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告知函显示,富润地产、新盛投资和新盛工贸于6月23日-7月20日期间,共增持公司股份约401.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上述增持后,3家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43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7%。
兰州黄河表示其并未及时接到增持人的有关通知,导致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以前的增持情况及其后续的增持计划进行及时披露。
不仅如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21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该规定还指出,在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同样不得买卖公司上市公司股份。
兰州黄河控股股东上述增持行为的发生时间为(6月23日-7月20日),与公司7月27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7月13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敏感期部分重合。告知函显示,在新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超400万股的增持中,敏感期内增持的股份约30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在A股历史上,也曾有雪人股份(002639)监事配偶敏感期内违规增持、融钰集团(002622)高管重大事项敏感期增持等案例。深交所通常会下发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重视该问题,吸取教训,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番兰州黄河控股股东急躁增持,或也将受监管层警告。究其原因,可能与公司目前的“内讧”密切关联。
资料显示,2011年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昱成)通过股权转让而成为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潜伏多年后,湖南昱成开始谋求“话语权”。
2016年湖南昱成意图通过置入旗下资产借壳兰州黄河,但该举动最终因临时股东大会否决流产,尔后湖南昱成提交临时提案,要求罢免兰州黄河实际控制人杨世汶及其兄弟杨纪强的董事职务,并另提名董事。
6月,湖南昱成再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新盛投资和兰州黄河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多项决议,并再提关于免去杨纪强、杨世汶董事职务议案。
直至今年8月8日,兰州黄河发布《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杨纪强和杨世汶的书面辞职报告,同为实控人杨世江兄弟的杨世沂也因身体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这样看来,二股东湖南昱成的诉求得以达成,接下来很有可能增补人选进入董事会。不过,随着此番大股东增持的消息浮现,双方关系再次出现攻守变化。
新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告知函中表示,其增持主要“基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较低以及公司近期股价的运行情况”。此番增持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湖南昱成的股份差距拉大至2784.07万股。
从上市公司业绩上来看,“炒股大户”兰州黄河目前依旧通过投资收益来弥补主营业务的亏空。根据公司日前发布的2017年半年报,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同比减少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71万元,同比增长122.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15万元,同比减少177.08%。
兰州黄河对此表示,公司主营业务各项经济指标均未完成本期预算,较2016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另一方面,公司报告期内投资的多家A股上市公司股票带来丰厚收益,仅潍柴动力就给公司带来了656.60万元的账面盈利。另外,建发股份、葛洲坝分别给公司带来446万、229万的浮盈收入。总体来看,兰州黄河最初投资成本约为2.66亿元,期末账面价值为2.76亿元,在报告期内的损益为1319.32万元,直接弥补了主业的亏空。
界面 张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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