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微店传销被罚事件再此升级。北京商报记者近日发现,云集微店在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和服务号已无法使用。据了解,公众号的被查封是因为有用户举报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传销活动已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对此,云集微店公开回应称,遭到用户的恶意举报导致封号,目前正与微信方进行沟通。
微信公众号被封事件,将此前云集微店的传销罚单风波再次升级。8月10日,云集微店也在微博发起公开声明,声明中提到云集微店微信公众平台的订阅号和服务号的停用,是遭到恶意投诉,目前正积极与微信方面进行沟通。
此前,7月16日,云集微店承认收到了来自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罚单,罚单金额达到958万元。随后,云集微店CEO肖尚略通过官方微信回应称,2015年下半年,云集微店的App销售模式采用了地推模式引起了争议,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这份针对2015年的处罚直到最近才正式下发,金额为958万元。但在2016年2月,公司对其争议部分进行了整改,并表示这张罚单是探索社交电商所交的学费。
这其中的争议点就在于云集微店的地推模式,所谓地推模式是指在平台交纳一年(365元)的服务费后可成为“店主”,然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加入平台,当邀请人数达到160名和1000名时,“店主”将变身为“导师”和“合伙人”。“此后每发展一个“店主”都可以从平台服务费中提取收益,“导师”为170元,“合伙人”为70元。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除了微信公众号,其余官方平台的云集微店都在正常运营中。对此,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认为,如果一个企业是以传销模式盈利,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关键是运营模式中企业的盈利点是什么,它的商品在有足够价值让消费者购买的同时,还节约了中间环节的成本给予推荐人员的提成,这样就算合法直销。中国也有不少类似企业的进行了登记注册,像安利纽崔莱。而另一种模式名义上在卖商品,实际上商品本身不具备足够价值吸引消费者,这种企业赚取的是推荐费提成。
赖阳还表示,一般这种企业推荐的商品都是美容护肤品,这类产品的价格比较难衡量,有很大的水分空间,消费者很难察觉,只能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观察公司未来的走向。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 陈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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