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重庆市旅游局发布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有关情况通报,其中,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渝北分社(以下简称“重庆中青旅渝北分社”)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被重庆市旅游局罚款人民币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000多元。
据通报显示,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重庆中青旅渝北分社组织旅游团队赴巴厘岛旅游,将“洋洋断崖”当作“情人崖”进行宣传,合同约定游览“情人崖”,但实际带游客游览的是“洋洋断崖”;合同约定入住“国际五星”酒店,实际入住是“当地五星”酒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同时,还存在组织旅游团队赴巴厘岛旅游未按规定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等情况,重庆市旅游局依法旅行社做出处罚。就此事,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重庆中青旅相关部门,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据了解,中青旅近几年出现多次违规现象。2012年,广西中青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经营台湾游业务许可和发布旅游服务虚假宣传,被南宁市旅游局罚款10万元;2014年,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高新分社因旅游者年龄差异加收费用、合同中未载明规定事项,被处罚4万元;今年6月,河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因旅游合同签订不完整被责令整改并罚款2万元。虽然每次违规都被相关部门处罚,但警示效果并不明显。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李柏文表示,目前旅行社中替换景点的现象较为普遍,若非天气人为等因素影响,旅行社不按旅游合同私换景点,就涉及欺骗消费者。同时,虽然近几年旅游市场加大治理力度,但仍出现很多小旅行社挂靠大旅行社的现象,这导致很多旅行社服务不佳,问题频出。中青旅作为国家企业单位应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出台相应的问责制度,对出现问题的地方旅行社严加治理,才能在当前竞争激烈的旅游市场稳步发展。
据了解,去年11月,668家旅游企业签订《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若出现“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旅行社和个人将被分别处于处以30万元和2万元的顶格处罚。有业内人士认为,顶格处罚对于企业的震慑作用有限,不能有效解决旅游乱象。李柏文则认为,经济处罚只是维护旅游市场的一种手段,不能仅依靠处罚来改善旅游市场。对于违规的旅行社和个人,应该受到包括旅游局在内的多个部门的监管,这样更有利于违规企业和个人做出改变。若国企旅游企业多次出现违规违法等严重问题,旅游相关部门应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促使企业做出改变。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实习记者 赵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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