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今年上半年全省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公告,并公布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全省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名单,名单涉及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9家旅行社。其中,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因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行政处罚。
针对处罚结果,康辉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被罚门店的负责人已经离职,康辉总部对涉事门店做出关店处理,近日将发布最终的处理结果。据了解,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并非第一次因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罚。今年4月,国家旅游局公布处理20起“不合理低价游”等典型案件中,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该社港湾街营业部定期收取管理费,为其提供旅游合同,并从中获利,属于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当时,大连市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给予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七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个人或企业挂靠有资质的旅行社规避国家法律政策的税收、业务范围的限制等,并且从中获利。而被挂靠的旅行社向挂靠者或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不用投入资金就增加了自己的市场份额,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但这种经营方式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旅行社代理经营风险。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产业研究所所长张金山就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没有正当经营资质的旅游产品,相关的服务质量就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旅游法的第九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还应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除了违规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外,公告还显示,9家旅行社被行政处罚的其他原因涉及:未经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出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导游无证上岗以及因年龄差加收团款等。
辽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称,按照《2017年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安排,公布2017年上半年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旨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旅游诚信体系,加大对旅游失信行为的惩戒。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实习生 赵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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