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无力偿贷后,寻求过桥资金帮助。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其不符合再贷款的条件,仍向过桥资金方面作出将向其发放新贷的承诺。最终贷款人没拿到新贷,也没能偿还过桥资金。受此影响,银行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的一起判决,引发广泛关注。
这或是“中国首例违法放贷入刑案”。本案的“神奇”之处在于,除了对各相关人员予以惩处外,法院还做出了要求银行把还贷资金返还给过桥资金提供方的判决。
曲折贷款
2012年8月,石家庄悦坤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悦坤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从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桥西支行(下称“桥西支行”)贷款1200万元,经办人为该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岳树林及公司部经理田洪涛。
2013年6月,该笔贷款即将到期,但王春生无力偿还,从石家庄一房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霍环梅处借款8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判决书称,在王春生向霍环梅借款过程中,霍环梅曾向岳树林求证该行能否为王续贷,岳树林为了能将1200万元贷款收回,在明知悦坤公司不符合续贷的情况下,仍表示还贷后即可续贷。霍环梅遂将800万元借给王春生,用以还款桥西支行,后银行不再续贷,王春生也就没有偿还霍环梅的这笔钱。
公诉方指控称,王春生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在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上修改数字后,再次复印。
巧合的是,石家庄煤炭商人安素婷也向霍环梅借款,用于偿还桥西支行的贷款,经办人也是岳树林、田洪涛。2012年10月,岳树林、田洪涛办理安素婷的石家庄林昌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林昌矿业”)从工行桥西支行贷款1500万元。2013年9月、10月,该笔贷款即将到期,但安素婷无力偿还。经他人介绍,安素婷从霍环梅处借款1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案卷材料,安素婷为了应付银行工作人员的贷前审查,借用了他人的煤场,还使用了掺假的煤炭进行了抵押。
王春生、安素婷向霍环梅借款偿还银行贷款,涉及的资金被俗称为“过桥资金”。常见的操作模式为借款人资金不足时,在民间寻找资金,先还上银行贷款,随后银行会续贷,续贷成功后偿还给先前帮忙“过桥”的出借人。这种资金操作在经济领域非常普遍。“用过桥资金偿还了贷款,银行后续没有续贷,帮忙过桥的一方收不回借款,最终却导致银行工作人员入刑,这样的判决在全国尚属首例。”岳树林的辩护律师康君元说。 共2页 [1] [2] 下一页 工商银行票据违规受重罚 铜川工商银行存款变保险 利息比定期存款少一半 工商银行计划推出二维码支付产品 工商银行将投资64亿元开发英国商业地产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投资64亿元英国开发商业地产项目 搜索更多: 工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