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间,全国股转系统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显示,作为主办券商的华林证券因未能正确督导族兴新材(830854)办理股票暂停转让及重大信息及时披露,被股转系统作出暂停部分新三板推荐业务3个月的处罚。
据悉,2016年4月11日,族兴新材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160732号)后,向主办券商华林证券邮件发送了该受理通知书和《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申请获证监会受理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的公告》,要求主办券商“安排公告事宜”,但未发送《暂停转让申请表》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华林证券在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族兴新材股票暂停转让申请的情况下,即披露了暂停转让公告,导致公司股票在暂转让公告披露后,实际上仍处于可交易状态,直至2017年3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现族兴新材的股票仍处于可交易状态后办理了紧急停牌。在此期间,有买单报入,但无实际成交。另外,族兴新材在2016年9月12日和2016年10月31日,分别向证监会提交IPO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申请且均获同意的情况下,未及时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重大信息。
对此,全国股转系统除对族兴新材以及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外,对华林证券给予暂停从事部分推荐业务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从华林证券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暂不受理华林证券推荐公司股票挂牌和承接持续督导业务,原有持续督导义务不因此而免除。股票发行、并购重组等推荐业务则不受影响。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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