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释义
1. 基金旨在投资于一篮子提供高收益率和持续派发股息的亚洲公司的权益性证券以及提供高收益的债券和其他固定或浮动利率证券。基金将有限度地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的相关投资项目。
2. 市场利率变动会影响基金持有之债务证券的价值。基金投资低于投资级别及/或未获评级的债务证券较投资于高评级的证券承受较高的交易对手方、信用和流动性风险。
3. 基金投资于新兴和欠发达市场须承受重大风险,例如政治和经济风险、法律及监管风险、市场及结算风险、执行及交易对手方风险和货币风险。
4. 通过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的投资,除证券市场风险以外,可能承受类似直接持有房地产的相关风险。REITs依靠管理技巧,一般来说不会多元化。基金如投资若干“特别目的”REITs,将可能承受其所属特定房地产行业发展不利的相关风险。
5. 基金可投资与基金基础货币不同的货币单位,须承受货币及兑换风险。若投资者的基本货币并非所投资的股份类别的货币,投资者需要进行货币兑换而涉及兑换成本。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不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
6. 基金不保证市场能提供合意的对冲工具或对冲技术以达到理想效果,亦存在交易对手方违约及未对冲的货币汇兑风险,并因此令亏损扩大。
7. 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包括对手方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波动性风险、场外交易风险和对冲风险,该等投资或须承受高度的资本亏损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元素部分可显著导致较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金额更大的亏损。
8. 在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规定下,基金有市场总配额限制、基金未能持续满足互认基金资格要求、市场惯例不同、持有基金份额的代理安排等风险。中国内地税务事项的安排目前尚不够清晰,基金在中国内地销售与中国内地普通公募基金在税收政策上可能存在差异,中国内地与香港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亦可导致在中国内地销售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回报有别于在香港销售的份额。
投资者不应仅倚赖本文件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请详阅有关销售文件以得悉基金之详情包括风险因素,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2017 年6月7 日
施罗德宣布,其香港注册的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已获准根据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基金互认计划”)在中国内地销售。此举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另一渠道投资于施罗德基金,并可以多元化长线投资方式把握亚洲的投资机遇。
施罗德投资中国业务总裁郭炜表示:“作为首批积极参与中国市场的外国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我们不断为零售及机构投资者引入各种创新产品及中国以外的投资机会。我们观察到,現在市场上的‘基金互认计划’北上基金是一些股票或债券基金。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另一选择,推出我们在香港市场的旗舰多元化資產收益产品,帮助他们于亚洲股票及债券市场捕捉收益及增长机遇。”
施罗德投资亚太区行政总裁李定邦表示:“中国是我们整体亚洲业务策略的重要部分,而‘基金互认计划’令我们能够巩固根基,进一步拓展我们在内地市场的服务范围。该计划与我们现时提供予QDII投資的基金服務形成互补,并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把握国际投资机会的选择。”
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是一项主动管理式多元化资产基金,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措施投资于亚洲股票及固定收益资产。该基金专注于有望提供可持续收益的资产,致力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长期收益。截至2017年3月31日,基金的管理资产总值为374亿港元。
施罗德于2005年参与投资成立的中国合资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获委任为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在内地的总代理。施罗德预期该基金将会由领先的外资及内地销售机构进行销售,包括相关的网上平台。
交银施罗德总经理阮红表示:“作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先驱之一,交银施罗德已建立成熟的销售网络,覆盖到市场上的各类目标投资者。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进一步增强我们的产品系列,令我们能够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于亚洲市场的渠道。”
尽管基金旨在投资于提供吸引收益率和持续派发股息的证券,经理人可酌情决定收益率。投资者不应理解为基金表示或暗示收益率获得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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