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结束后,保监会正在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近日,保监会对太平财险、国寿财险、人保财险三家保险公司下发了监管函,主要针对电话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警告。
监管函显示,太平财险主要存在电话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系统管控不严等问题;国寿财险存在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制度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等问题;人保财险则存在电话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电话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太平财险和国寿财险在线退保和在线理赔服务情况方面均违反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
对此,保监会对以上三家财险公司发出警告,并要求应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其次,应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控力和执行力,加强合规培训和诚信教育,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严肃问责。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方案,2017年6月30日前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长期以来,保险业电销、网销领域乱象丛生,也频遭消费者投诉。有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消费者有效投诉事项涉及财产险的共有8465个,其中承保纠纷1219个,占比14.74%,主要反映电销扰民、未经同意承保等问题。
去年以来,由保监会消费者保护局牵头对电销、网销开展“亮剑行动”。据了解,全国36个保监局统一行动,共派出71个检查组,投入检查人员385人次,历时6个月,对24家法人主体的70余家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次“亮剑行动”主要针对电销、网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欺骗保险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据保监会消保局透露,保监会这两年展开了“亮剑行动”,不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去年,保监会组织了71个检查组,大概出动300多名监管人员,一共对75家机构、98人进行了处罚,罚款1300多万元,力度很大。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实习记者 赵雾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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