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腾讯起诉暴风影音盗播《中国好声音》一案,石景山法院5月17日通报称,近日已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认定暴风影音盗播六集《中国好声音》,需赔偿腾讯共计60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石景山法院认为,涉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超出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酌定单期赔偿数额100万元,合理支出1万元。且该案是石景山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超出法定赔偿上限确定赔偿数额的典型案件,其单期综艺节目赔偿额在北京市地区创历史新高。
腾讯此前起诉称,暴风影音在其运营的暴风网上盗播腾讯以1.2亿元购买版权的《中国好声音(第三季)》,播放量达上亿次。腾讯为被暴风影音盗播的六集节目分别提起了六起诉讼,向暴风影音索赔每集200万元,共计1200万元。
石景山法院认为,《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及极高的商业价值,暴风影音通过实施侵权行为违法获利数额较大。此外,暴风影音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无视他人合法权益,仍然在涉案节目热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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