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龙浩国际集团出现在2015年5月14日南方日报的一则报道中:“泰国克拉运河研究和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广州举行,会上签署了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 据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开凿修建克拉运河不仅将惠及广东、福建、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带,更有助于中国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各国的贸易往来,助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参考消息》援引了上述报道并称“这项延宕10年的世纪大工程需耗时10年、投资总额280亿美元”。
消息出现后,报道中“泰方”和“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被认为是签署备忘录的合作方。
但这一合作项目遭到了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的否认,据新华社报道,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在2016年5月19日表示,注意到了关于克拉地峡的消息,据中国驻泰使馆了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迄今为止,没有参与此项目的研究和任何具体合作,也未就此问题发表过任何立场。
李勇鸿家族曾卷入广东化州非法集资案
据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案例研究,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广东省部分地区掀起了一股果园开发的热潮,其中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广东龙汇庄园有限公司、广东民昌果业有限公司,以共同经营果园为名义进行招商活动,向出资人承诺投资果园开发将会获得定期收益。
李勇鸿家族所操盘的正是这家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法人代表为李乃志,注册资本3000万元,登记驻所在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金窝岭。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李乃志正是李勇鸿的父亲,参与者还包括李勇鸿的大哥李洪强和弟弟李勇飞。
银监会称,从1997年至2003年底,上述三家公司共集纳了4.5亿元,但由于监管机制缺失,开发商“随意挥霍和恶意转移级集纳到的资金”,未能履行收益责任。
2003年,化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注册资本和集资诈骗对三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2004年2月,广东省政府组成工作组进驻茂名市,对包括化州市三家果园开发公司在内的企业非法集资进行查处。
据化州市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被告单位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以转让、合作开发果园等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招商,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乃志和李勇飞被判处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陈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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