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
借贷利率超标被指高利贷
曾将校园贷布局为主要领地的趣分期,在2016年7月,正式升级为趣店集团;由于校园贷频出风险事件不被看好,同年9月,趣店宣布退出校园贷进行转型,专注于非信用卡人群的消费金融业务,来分期便是趣店集团旗下主打的非校园消费金融平台,不过,关于其借贷利率也饱受诟病。
“购物假货多,提现利息高。”既在来分期平台的商城购过物、又进行过提现的肖然(化名)坦言对来分期的印象。
肖然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2016年中旬,因急需用钱,他在来分期提现过1000元,分期6周,每期还款176.67元,一共要还款1060.02元。“折算下来,现金借贷的年利率达到52%,这个利息难道不高吗?”肖然反问。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对来分期现金贷款利率有质疑的用户不在少数。例如,“bbyl52020”在贴吧指出,“提现1000元,借款一周就要收20元的费用,跟高利贷差不多”;“哪里还人公道”在论坛发帖称,“借款到手2000元,一个月时间要还2100元,月利率就是5%,不恐怖吗?”
1月13日,法治周末记者下载来分期APP进行体验,提现3500元的话,可选择1周、3周、6周、1月、3月、6月的借款期数。以借款1个月为例,页面显示,到期应还3675元,含服务费175元。
不过,平台所言的服务费,在用户看来就是利息的另一种说法。那么,服务费是否为利息?
麻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网络借贷平台,利息是由实际贷款发放方收取;只有存在三方以上的平台服务费,才能区别于利息。
在下载体验的当天,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进行提现时,《来分期分期协议》中写,来分期网站是抚州高新区趣分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甲方)旗下网站;乙方为提现用户,本合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该协议中,未看到有第三方的信息。
企业信息查询,抚州高新区趣分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来分期经营公司天津趣分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都是罗敏。
在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看来,平台收取的费用是否是相关借款的利息,关键在于平台在借款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如果平台只是居间方,撮合了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平台收取的费用是中介服务费,不能被计入借款利息中。”左胜高说,“而如果平台在借款中,扮演出借人的角色或者与出借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那么,平台声称的服务费,只是从明目上规避高利贷的风险,但改变不了其利息的性质。”
按照上述,若服务费实则为利息,那么,借款3500元,1个月后收取利息175元,转化为年利率达到60%;借款3500元,一周收取利息70元,转化为年利率达到104%。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现金借贷,用户在来分期商城进行购物分期时,要签署《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记者在该合同中看到,来分期平台“变身”信息中介方——甲方(贷款人)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借款人)为用户;丙方为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丙方为甲乙双方的消费借贷关系的促成提供居间服务。从企业信息查询,丙方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也是罗敏。
不过,《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规定,月贷款利率为10%。这意味,转化为年利率即120%。
“月贷款利率10%,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息不超过24%的规定,无论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平台还是出借方,存在严重的高利贷,均是法律不准许的。”左胜高指出。
对于高利贷的质疑,1月16日,趣店公关总监回应了法治周末记者于13日发送的采访函。该总监表示,用户相较本金多缴纳费用,并非仅仅是利息,不能简单的据此计算年化利率;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所收取的费用中一部分为资金方的利息,该部分费用由资金方收取。
“来分期平台在为用户提供贷款时,会提供风控、征信、个性化利率推荐等贷款管理服务,会收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服务费,很多风控和征信费用都是按笔收取并不会因为金额和期限而变化,目前可参考的条款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商业银行经营中该费用属于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公司可自行制定和调整。”该总监表示,来分期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会公示收费标准,在消费者确认的情况下才会发放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发稿之时,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来分期接受完采访后,将用户提现时要签署的《来分期分期协议》进行了修改,变更为:甲方为提现用户,乙方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中写到,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为乙方的合作服务方。原先甲方身份的抚州高新区趣分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不见踪影”。
司法解释:
年利率超36%无效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认为,消费金融公司有其独特的特点,即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是由自己设定的,因此,会比传统意义的贷款利率高很多;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能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小额现金贷平台已有上千家,大多年利息高于100%,有些平台甚至高达500%。
例如,被媒体爆料的“魔法现金”,曾经的规则是,借款28天的1000元的利息是200元,换算成年化利率超过260%;后修改了规则,年利率也高达130%。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的行业现状是,只要客户提供实名手机、授权读取通讯录,再给其他平台放款成功的截图,就可以放贷;做得稍微认真一点的平台,会查看一下用户的征信记录、学信网、社保记录等;而大部分平台,只需要用一些简单的规则,就可以放款,如提供支付宝、芝麻分、京东等截图;如果欠款,便“轰炸”通讯录;高利息、高坏账率、利滚利已成为行业魔咒。
麻策认为,目前,网络借贷被诟病的问题之一在于风控体系,风控体系包括借款对象的审核以及逾期催收问题;很多网贷公司在发放借款时,向大学生等未形成良好征信记录更无稳定还款来源的人群进行发放,通过信息不对称收取高额利息,而一旦逾期催收只能采取恐吓、骚扰家人等方式进行,这对网贷行业而言,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
左胜高也认为,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小额信用贷款乱象横生,既存在违法高利贷的情形,也存在风控措施不到位、逾期风险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情形。
“对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规范操作程序,另一方面应改善小额信贷模式、及时收贷,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左胜高表示。
法治周末记者 李 含 见习记者 罗聪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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