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佳能株式会社
住所: 日本东京都大田区下丸子3丁目30番2号
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举报,我部于2016年10月21日依法对佳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佳能)收购东芝医疗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芝医疗)全部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案立案调查。调查期间,我部多次约谈佳能,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充分听取了佳能的意见。
经查,佳能收购东芝医疗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我部按照《行政处罚法》、《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向佳能送达了《商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佳能书面向我部表示没有陈述、申辩意见,不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当事方。
收购方:佳能。佳能于1937年在日本设立,于1949年、2000年分别在日本和美国上市。佳能主要从事办公产品、影像系统产品和工业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业务。佳能在中国拥有16家子公司,主要从事办公产品、影像系统产品和工业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业务。营业额(略)。
被收购方:东芝医疗。东芝医疗于1948年在日本设立,主要从事医疗用器械与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业务。东芝医疗在中国主要从事医学影像诊断设备的进口贸易、销售和服务。营业额(略)。
出让方:东芝。株式会社东芝(以下简称东芝)于1904年在日本设立,1949年在日本上市。在本交易实施前,东芝持有东芝医疗100%的股权。东芝主要业务涉及电力和基础设施、社区解决方案、医疗健康、电子元器件、生活产品及其他业务6个部门。
(二)交易概况。
东芝为解决财务困境,欲出售其持有的东芝医疗100%股权。2016年3月9日,佳能获得此交易的排他谈判权。相关当事方作了如下交易前准备工作:2016年3月8日,三位自然人成立特殊目的公司MS Holding(简称M公司)。3月15日,东芝将东芝医疗全部已发行的普通股转化成三类股权:(1)有投票权的20股(A类股);(2)无投票权的1股(B类股);(3)100份认股权证(有权购买普通股)。
2016年3月17日,M公司与东芝签署协议,购买东芝医疗有投票权的20股A类股(交易对价:略);佳能与东芝签署《股份等转让合同》,购买东芝医疗无投票权的1股B类股(交易对价:略)和100份认股权证(交易对价:略)。当日,上述协议即履行完毕。(以下称步骤一,目前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股份等转让合同》的约定,在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司法辖区的反垄断批准后,佳能行使新股预约权(支付对价为100日元,约合人民币5.76元),将认股权证转化为有表决权的普通股;东芝医疗将从M公司和佳能分别回购A类和B类股并予注销。至此,佳能将完成收购东芝医疗100%股权。(以下称步骤二,目前尚未实施) 共2页 [1] [2] 下一页 周成建长女胡佳佳能否拯救水深火热的美特斯邦威? 闲鱼卖家冒充佳能代理 以次充好吸引消费者上钩 智能手机夹击下的佳能相机 81岁御手洗冨士夫:平稳10年后,佳能要通过横向并购打造增长新引擎了 佳能夸下“海口” 亚洲市场营收要超100亿美元 搜索更多: 佳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