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四年的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之间的“乔丹”商标争议案件出现逆转。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定“乔丹”商标应予撤销。业内人士表示,乔丹体育今后可能不能再使用“乔丹”商标了。
■判决
最高法支持飞人诉求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乔丹体育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此前的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最高法还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维持原判。
该案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指出,该案现有证据足以证明中文“乔丹”在我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我国相关公众通常以中文“乔丹”指代再审申请人??并且中文“乔丹”已经与再审申请人之间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故再审申请人就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
■回应
乔丹:欣慰姓名权得到认可
对此判决,迈克尔·乔丹昨天发声明称:“我很欣慰地看到,在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中国的消费者有权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与我并没有任何关联。没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决彰显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乔丹最后表示:“我尊重中国的法律,也期待着上海的法院对尚在审理中的姓名权侵权案件做出判决。”
乔丹体育:目前商标不受影响
乔丹体育方面昨天也发声明称,尊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
乔丹体育表示:“乔丹公司所持有的系列商标是根据《商标法》合法批准注册的商标,目前已经使用长达近20年,此次判决对我司目前使用的所有商标均不会构成影响。”
对此说法,接近迈克尔·乔丹的人士告诉记者,因为此次最高法裁决撤销的商标需要国家商评委重新再审,因此在审理结果出来之前,乔丹体育称目前不影响其商标使用是说得通的。该人士表示,此次最高法再审对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认定,我们认为是个积极信号,对上海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除了商标诉讼外,2012年,迈克尔·乔丹还在上海二中院起诉乔丹体育、上海百仞贸易有限公司停止侵犯其姓名权的行为、赔偿合理费用100多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五千万零一元。该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共2页 [1] [2] 下一页 乔丹体育商标案败诉后 可以使用拼音“QIAODAN” 输了官司 不过Jordan也许就此和乔丹撇清了关系 乔丹体育中国商标渐行渐远:上市之路或生变数 乔丹体育:尊重裁定 对目前使用商标不构成影响 最高院判乔丹体育商标侵权 分析称或再次重创IPO 搜索更多: 乔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