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袁明本就打算将股权转让给小牛资本或者其关联方,而有一个存在的问题是,袁明作为同洲电子的董事长,其在位时根据相关规定每年转让股权数不得超过持股的25%,如此就想到了通过司法强制划转的形式。
“设立高管离职情况下股权锁定期的目的在于防止出现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高管锁定期与司法执行相遇时,司法执行优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袁明在6月16日宣布辞去董事长及其他所有职位,虽然他表示是因为身体原因而辞职,而实际上市场都知道是为了方便股权的转让,2月筹划股权转让,现在才辞职显然时间上有点晚。前述业内人士表示,辞职时间延后的原因或许就是因为他没有估计到就算被仲裁股权转让,仍旧无法立即完成,而这可能是因为监管层也意识到这次借贷纠纷产生的不合理性从而设置路障不断问询。
对于市场的质疑,同洲电子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同意实控人故意为了通过仲裁的方式而达到转让股权目的的说法,市场上因为借贷纠纷而产生股权被划转的事件很多”。
无辜“被关”的小散最惨
同洲电子从1月12日开始停牌,最开始停牌的理由为袁明质押给国元证券的股票接近警戒线,警戒线为9.5元,公司停牌时股价是10.03元/股。这种情况的停牌实际上不应该停很久,2月初,同洲电子又公布了停牌的最新进展,袁明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如此就继续开始停牌。
4月初,股权转让事宜变成了借贷纠纷,袁明持股被仲裁用于抵押借款,但是因为相关事宜仍旧在推动中,同洲电子还是继续停牌,而且一停就停到现在。
根据深交所停复牌备忘录明确的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规定,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对于长期停牌的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需要发表专业意见。不过同洲电子停牌这么久并没有按照备忘录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也没有找中介机构发表专业意见。
根据袁明此前辞职时做出的承诺,辞职后股权6个月内无法划转,也就是说,相关事宜的完成需要在12月16日之后,如果要全部等待相关事宜完成的话,同洲电子就要停牌到12月16日之后,这显然是投资者无法接受的。
对于公司复牌时间,同洲电子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复牌时机不需要等待股权完成划转,目前正在和小牛方协商配合完成对监管层的问询函,待回复问询函后,复牌时间就应该快了”。
从同洲电子公告可以看到,监管层向公司发去了几份问询函,目前待回复的是5月18日收到的问询函。
值得注意的是,同洲电子在8月13日晚间公布了公司今年的半年报,因为主营产品机顶盒订单交付减少,公司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6788万元,同比下滑691%。
北京商报上市公司调查小组/文 韩玮/制表 共2页 上一页 [1] [2] 同洲电子转型梦魇:新瓶装老酒从一开始就错了 同洲电子承认员工涉嫌窃取宇龙通信技术机密 搜索更多: 同洲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