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独董华生今日再度发微博表示,华润律师函指控举报是恶意诋毁和不法侵犯名誉权。我看举报线索有据逻辑合理。且小股东实名举报大股东伤害,既是神圣权利,又是证券市场保护重点。
昨日,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媒体微信号所发“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实名举报信”等相关内容,委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举报信”内容为虚构事实,已对华润公司名誉造成侵犯,敦促“举报信”相关作者及刊登者删除相关文章,并要求作者做出公开道歉。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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