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受益权之争
獐子岛招股书显示,獐子岛的前身是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大连市体改委大体改发[1992]104号文批准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8年9月,该公司改制为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走集体所有制道路,公司最大的股东——獐子岛本岛集体出资9754万元由獐子岛镇政府持有。2000年獐子岛镇政府成立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该中心持有獐子岛本岛集体出资,占股 70.70%。
2001年2月,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分立为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大连獐子岛海达公用设施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存续公司承袭原公司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业务,海达公司承担非经营性资产和社会公益事业。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985万元。
2001年4月,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存续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632万元。
岛民们表示,獐子岛集团转制前一直走的是集体道路,岛民没有一寸自己可以使用的海域,而是以集体的名义将海域给了獐子岛公司换取所谓的“股份受益权”。正如獐子岛集团董事长吴厚刚在上市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所称“自己所肩负的,不仅是个人财富亦消亦涨的变更,更多的是1.5万海岛人的生活期待”。

股份收益权证

股份收益权证
獐子岛集团在上市后,岛上居民作为集体的一员,每人有1000股受益权,后增加到6000股。根据獐子岛镇政府发的《股份受益权证》说明显示,持有人只有股份红利受益权,没有所有权和继承权。
虽然獐子岛居民享有股份红利受益权,但红利并不是按股份发放,獐子岛居民称,公司上市前两年(2006和2007年)獐子岛居民未得到一分钱分红。直到2008年每人发了300元股份红利。2011年至今人均每年在扣除20%的税后得到1440元。另外岛上居民根据家庭情况,还有2000—4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到了2014年生活补贴减半,股份红利未发。
“獐子岛集团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利益。冷水团事件时我们觉得公司一定会引以为戒,认真管理公司,所以当时选择了沉默。”岛民们称,“但冷水团事件后,獐子岛高层仍然没有认真经营公司,走上了继续欺骗投资者的路,如此下去迟早会将公司置于死地,獐子岛集团如果垮了,那岛民也就失去了赖以生存之本,为了长远考虑,我们2000人一起发声揭发。”獐子岛居民告诉无界新闻记者。
12月28日,无界新闻就岛民上述举报的问题致电獐子岛集团董秘孙福君,孙福君要求记者以短信形式告知,但截至发稿时,獐子岛集团未作任何答复。
无界新闻还先后致电、短信采访獐子岛镇政府党委书记张春利,后得到獐子岛镇宣传委员赵先生的回复称:“无法确定记者身份,同时该采访没有得到县委宣传部的许可,不方便作答。”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在接受无界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獐子岛居民举报内容为真,就意味着獐子岛集团2014年冷水团事件的公告内容并不属实。《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义务披露人的信披要求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冷水团受灾区”的虾夷扇贝绝收表述为自然灾害如果不是事实,与《证券法》的基本要求是相悖的,一旦公告被监管部门认定有假,则獐子岛便有证券欺诈的嫌疑,并且涉嫌虚假陈述。
臧小丽律师进一步指出,倘若举报内容属实,獐子岛集团涉嫌违规的公告可能不单单是2014年10月30日晚的冷水团灾害公告,还会涉及到公司此前所披露公告的真实性,虾夷扇贝不见了的原因真如举报者所言系“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那么公众就会进一步对上市公司此前存货数据或者业绩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鉴于本次举报不仅涉及到参与举报的2000多位獐子岛岛民,也关系到上市公司若干众多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经济收益。建议证券监管部门乃至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獐子岛:扭亏主要依靠政府补助 定增降低负债率 獐子岛巨亏8亿元真相:冷水团异动背后有人为因素 揭秘獐子岛:“七大科学伪证”搪塞衰退真相 獐子岛沉没:扩张导致财务恶化 海鲜单产暴跌 獐子岛业绩下滑之谜:渔业板块存货难核查 搜索更多: 獐子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