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民间打假人士公开表示,“六个核桃”涉嫌虚假广告。
就此,9月7日,王海、叶光等10名民间打假人联合签字,意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
(图为举报人联合签名)
今天(18日)上午,王海、杨连弟作为举报人代表,赶赴工商总局提交书面举报信及联合签名。中国质量新闻网现场独家见证了举报过程。
(图为举报人代表在工商总局传达室前合影)
书面举报信指出,目前在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和电影频道播放的由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六个核桃”牌植物蛋白核桃乳饮料广告存在虚假。
(图为书面举报信)
“六个核桃”广告时长15秒,共6句词语:研究表明,核桃营养有益大脑,六个核桃开创的【5.3.28】工艺,极大保留了核桃营养,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
“很显然该产品是一款饮料。”举报信表示,“六个核桃”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QB/T2301(二级A型)《植物蛋白饮料》,配料为水、白砂糖、核桃仁。
(图为“六个核桃”外包装截图)
“看产品标准,并没有体现出有健脑功效的成分。”王海对中国质量新闻网记者说。
举报信也认为,“六个核桃”配料构成与“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唯有配料中的“核桃仁”,况且该广告前导用了“研究表明,核桃营养有益大脑,六个核桃开创的【5.3.28】工艺,极大保留了核桃营养”词语,对配料中的核桃仁作了明确引导。
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核桃仁的功能与主治是:补肾、温肺、润肠。用于肾阳不足、腰膝酸软、虚寒咳嗽、肠燥便秘。
(图为《中国药典》核桃仁条目内容)
举报信中提到,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曾于2012年12月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国家从来未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从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中找不到有关核桃仁对人体大脑的治疗、保健等相关依据。”
举报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图为举报人向工商总局提交举报材料)
王海认为,“六个核桃“涉嫌虚假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广告代言人鲁豫明知“六个核桃“是普通食品,仍为其代言,暗示有补脑功效,应承担连带责任。
举报信最后表示,“六个核桃”广告已构成虚假广告行为,特向工商总局举报,并要求对广告发布者——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告经营者——中国中央电视台,广告代言人——鲁豫,进行立案调查,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据了解,在前不久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等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民间打假人就“六个核桃”广告作过讨论。当时会议也邀请了“六个核桃”的生产厂商参会,但种种原因,该公司未到会。
18日上午,举报人在工商总局传达室,意欲将举报材料转交相关部门,但经过约半小时努力,最终未成功。
杨连弟说,在传达室电话沟通中,工商总局信访处、广告司监管处等部门相互“踢皮球”,均不出面接收举报材料。举报人想着将举报材料留存在传达室,让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也遭遇传达室婉拒。
举报人告诉记者,回去后将举报材料书面邮寄至工商总局,并随时关注事情进展。中国质量新闻网(记者 朱祝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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