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在整个事件中,杨先生和金先生作为受害人,本来也是善意的消费,没有通过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购物卡,但因为间接购买,而第一手买卡人恰好使用的是疑似伪卡,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最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就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的刘怀勇主任,刘律师认为,目前市场上存在很多购物卡流通乱象,其中通过不正常的途径购买购物卡的消费者,也不可避免地有一定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讲,预付购物卡代行的是货币的购买、支付功能。在这个流通过程中,如果源头出现了问题,资金不到位,冻结预付卡的现金,也不是没有道理。”刘律师告诉记者,“但也折射了银行、超市部门资金监控上的漏洞。”
作为发卡人和售卡人的恒隆OLE’超市,在购物卡的发售上,有哪些改尽的义务没有履行?刘律师向记者提供了一则《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条例,该法律条文中第十五条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定期核对与单用途卡业务相关的账务,及时对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和清算。”第三十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将单用途卡业务纳入日常管理,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日常监督、应急处置等制度。”
“恒隆广场OLE’超市,作为发卡、售卡企业,是有能力、也应该去履行这些法规明确的义务的。”刘律师说。
采访后记:不要为300元折腰
记者见到杨先生时,一身简朴的装扮,跟金先生在超市里到处游说顾客,宣扬超市发售购物卡无法使用的问题。采访中得知,徐先生在恒隆广场附近以开摩的营生,日子拮据,一听到可以低价购买购物卡再转手的事儿,就心动了。金先生喜欢倒腾各种购物卡,以回收购物卡为业。二人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有了这次交易。
记者跟杨先生一起算了一笔账。价值3.5万元的购物卡以9折,也就是31500元的价格买进,自己预留一张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剩下3.4万元的卡,以9.1折,也就是30940元的价格卖出,刨除预留的1000元购物卡,剩余的3.4万元的购物卡,交易时只赚了一个点的利润,也就是340元。
维权无望的两个人,只能选择到超市游说,超市见状报警。民警对二人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做了思想教育,并提议他们可以诉诸法律解决。“不是没打听过,听说走诉讼程序要花好几千元呢,我们平民老百姓,哪舍得出这个钱啊。”杨先生表示无奈。记者说,“你看看,为了赚这300多元,却造成了2万多元的损失,不值当啊。”杨先生一声苦笑。
“我可以证明一手买家就是从他们恒隆买的卡,发票我都看了。”杨先生说,但他根本没想到在买卡时跟这位一手买家索要发票。因此,在采访过程中,关于问题购物卡是否出在超市本身的说法,因为拿不出证据,恒隆广场对外界讳莫如深。(生活日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济南恒隆广场OLE’超市万元购物卡遭冻结打水漂 Ole精品超市上海第5家店在新世界大丸百货开业 Ole精品超市入驻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 2016门店将达50家 华润高端精品超市Ole’进驻新世界大丸百货 4月开业 看华润万家Ole’上海一门店教你陈列怎么做 搜索更多: O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