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模式改变,让各个业态的O2O异军突起。不过,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目前医药O2O平台良莠不齐,“药给力”等品牌甚至违反国家禁令销售处方药。
调查:O2O品牌卖处方药
互联网药品经营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但不允许销售处方药的限制,互联网售药在整体行业中微不足道。目前,《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定稿,有望于近期公布。然而,医药O2O却偷偷抢跑。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了4家医药O2O,其中规模最大的“快方送药”运营正规。但“叮当送药”无处方的情况下平台可提供医师代开;“药给力”、“送药360”则无需处方即可下单。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药给力”订购了处方药“希舒美阿奇霉素干混悬剂”,药品送到后,送药员并未要求北京商报记者提供处方,也未询问相关事宜,直接收款离开。
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有“Rx”标识。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北京商报记者在药袋中发现了一张收据,收据显示药品来自“德威治连锁小营路大药店”,北京商报记者到该药店进行询问,得知没有处方不可购买处方药。“药给力”客服表示,在收到处方药订单后,工作人员应致电消费者,询问是否具有处方、是否用过该药品以及是否有过敏等不良反应,此次属于工作失误。不过,客服人员也透露,即使没有处方,工作人员会到有门诊的药店“补”处方。
食药监局:网售处方药违法
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致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给予了明确回应:网上禁售处方药。对于医药O2O的违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个新兴领域,监管未完善,许多公司浑水摸鱼。医药O2O和医药电商一样,都属于网上售药,需要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目前,市食药监局已转交相关分局调查处理上述事宜。
1999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禁止网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2005年,网售非处方药被放开,但处方药依然禁售。去年5月《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卖处方药,还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进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配送,不需要线下有连锁药店。
因此,在《办法》出台前,即使三证齐全也不能网售处方药。
未来:前往蓝海路上
不过,发展过程中的瑕疵不会阻挡O2O大潮席卷而来。北京市副市长程红此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服务经济是城市的本质,北京要通过提高生活服务业的规范化程度、现代化程度、特色化程度、国际化程度从而提升生活服务业的水平。O2O、C2B等业态其实本质上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
医药O2O作为电商最后一片蓝海始终处于待挖掘状态,手握资本的企业自然蠢蠢欲动。在价格上,互联网售药的优势也开始显现。不少药品的价格都只是实体药店价格的80%-90%,而且支持药店医保,并免去了配送费用。然而,与大多数O2O相同,医药O2O的实质也是在烧钱。快方送药创始人熊华林坦言,快方送药仍待天使投资,盈利模式还没想好。
在北京市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赖阳看来,医药O2O作为社区服务不可或缺的一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必须找到持续盈利模式。此外,医药作为敏感领域,受政策影响大,前景尚未可知。
北京商报记者 李铎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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