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逃税情况时有发生,社保缴纳意识淡薄
得邦照明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历史上违规、逃税行为时有发生。
2011年9月,得邦照明控股子公司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企图将贴牌为“IKEA”牌的节能灯以“PHLIPS”牌节能灯向皇岗海关申报出口,结果被深圳皇岗海关发现,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3年8月,得邦照明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宗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江海关申报一批次节能灯出口时,谎报出口金额,被上海浦江海关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得邦进出口进行了处罚。
2013年4月12日,得邦照明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因2013年1月的增值税逾期未申报被杭州市西湖区国家税务局处以罚款200元。
2013年11月,得邦照明全资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因增值税逾期未申报被杭州市上城区国家税务局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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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偷逃税的同时,得邦照明还寻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不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据招股书介绍,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4717名,其中1427人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319人由于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不在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均已签署了放弃参保声明,9人公司聘请的顾问、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剩余的962名员工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绝大部分是由于这些员工新进公司不足三个月,其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故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极少数工种技术要求低、流动性较大的员工对缴纳社保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够,经说服教育后仍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一项强制性规定,不能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而发生改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强制性义务,这项义务不因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而免除。而得邦照明正常购买社会保险的职工竟然连三分之一都不到,这实在令人无法想象。一家连职工社保都不愿正常缴纳的企业,却准备发行上市,其一旦成功上市,又如何能够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呢?来源: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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