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记者 丁依)近日,严女士向本报记者投诉,“我在莱蒙水榭阳光买了一套房,比买了同期同栋同层张先生的房子贵了8万块,开发商却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不仅我一家是这种情况,其他几位业主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我们已经开始维权行动,要求开发商公开售房价格,给一个公道的说法。”
据了解,莱蒙水榭阳光是由莱蒙国际集团开发在南京的房地产项目,项目位于雨花台宁丹路与大周路交汇处,占地面积约6.7万方,分为住宅和底商两大区块,由10栋高层住宅组成。而莱蒙国际集团于2011年3月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根据业主投诉,记者进行跟踪调查。在采访中有业主反应,购房者在购房时,必须跟开发商签订保密条约。记者在业主群里聊天时发现,几乎同样房源,价格相差都比较大。严女士对记者说,10月份,我来莱蒙水榭阳光买房,看的10号楼,想选1705号房,但销售人员告诉我,这房子没有了,只有1704号房。尽管我觉得4的含义不好,价格也略贵,由于急需买房,权衡之下还是选了1704号房。可是,我隔了两天过来一看,1705号房又有了。更悲催的是,买了1704号房之后,发现楼下1604号房竟然便宜8万,都是同期的。我网上查看了公布“一房一价”的数据,1704号房单价只比1604号房贵每平米20元。我算了一算,75平米户型,最多相差不到两万元,怎么会相差8万元呢,我实在不理解。
房价混乱,不是一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性业主告诉记者,他买的89平米房子139万,现在最低只要125万,短短几个月便缩水14万。而买的4号楼21层119平米房子的张阿姨近日得知,其楼下一层的房子足足比她便宜了15万元。
此次维权事件,业主们除了不满莱蒙水榭阳光房价混乱,优惠制度不透明、不统一外,开发商还存在虚假销售的行为。雨花台区一位中学老师说:“当初首开的时候,我第一批进去选房,原本想选1202号房,结果愣是没有,最后只好选了1204号房,但到我正式签约的时候,竟然1202号房又冒出来了。我生气地说不买了,结果销售人员慌了,又把1202号房卖给我。更关键的是,我朋友原来看中75平米的房子,销售说已经售完,结果却在中介公司那里看到,而且价格更便宜。这种行为岂不是利用中介来营造房子热销的假象吗?”
就莱蒙房价混乱等问题,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的李淑君说,首先,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不具备履行的条件。其次,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同时根据《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因此,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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