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业主并不认同这个说法。12月16日,15栋部分业主再次聚集该楼盘销售中心维权。负责销售的一名唐姓负责人对此事解释:“这是一个误会。这个误差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电梯大堂最早是铝合金窗的,公摊是要算全面积的。后来开发商将之改为栏杆,改栏杆后面积只算一半。实际上业主房屋的实用面积是没有变的,主要是公摊面积。这不是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去备案,我们最终以房产证的面积为准。最终面积会与房产证一致,会在正常的误差值之内。如果确实出现误差,就多还少补。”“我们要求第三方测绘机构给我们解释,如果他们说误差合理,我们认了;如果不合理,我们还会通过其他途径维护我们的利益。”业主刘先生说。
律师说法
公共分摊面积减少
开发商应补偿业主
记者就事咨询了广东金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亚智。唐亚智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业主投诉的这些商品房约定按套计价并注明了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符合法律规定。”唐亚智说。
对于业主如何维权,唐亚智提醒,业主应弄清楚是否因设计变更造成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发生变化,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变化,还要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依法履行了通知义务,是否符合涉案《商品房房买卖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对于房屋面积误差,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相关法规,均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或以外作为是否支持解除合同及承担不同责任的标准。
“涉案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尚未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套计价,并在合同第五条约定了面积差异处理。根据目前测量结果,房屋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减少,但套内建筑面积未变化,业主的房屋实际使用率未受影响,因此,如业主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很难得到法律支持。但分摊面积减少会使买受人的产权登记面积减少,损害买受人的投资收益,公共设施的功能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进行处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同时以后的物管费等费用也应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共2页 上一页 [1] [2] 保利地产一项目疑偷工减料 业主维权上演横幅争夺战 济南鲁邦奥林逸城名校学区房成空 涉嫌欺诈业主 济南鲁邦奥林逸城业主维权:学区房无学校 开发商没按期交房 西安40多名业主爬上32层楼顶维权 交房后拿不到房产证 天使水榭湾遭业主投诉 搜索更多: 业主 帕加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