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3日讯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或许正是天目药业(600671)今年的写照。
“掐架股东”减持延迟披露涉嫌违规
继闹出公司“独董与股东掐架风波”及公司延迟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而收到上交所监管函之后(详细报道请见全景网:天目药业违规挨批 独董股东互掐仍无解;天目药业屡教不改 关联交易1年后披露),公司于11月27日又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在通知中称,由于天目药业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尽管现在还不明了公司具体因何违反法规,但其周三披露的公告或表明,其第三大股东的减持行为有点问题。
天目药业公告称,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的书面证明材料,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正是与独董掐架的那位股东)于11月24日减持了公司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其在11月25日,又减持了公司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减持后,现代联合仍持有天目药业45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37%。
现代联合上述减持行为或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法》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将重大事件的情况向监管部门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披露。
11月24日,现代联合减持天目药业300万股之后,其所持公司股权比例已降至4.11%,处于5%以下,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
但该股东并没有及时告知上市公司,直至12月2日,天目药业才得以知晓。
上交所7月份发文规范减持
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交所7月22日公布了《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上市公司相关股东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上交所表示,如果相关股东减持股份存在违反上述规定,上交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天目药业股权极其分散 第三大股东不知是谁
另外,此次天目药业大股东减持还牵出其他可能违规事项。
根据公司9月10日披露的公告,由于现代联合与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与现代联合、章鹏飞发生纠纷,南方盈金已向法院申请冻结现代联合所持天目药业800万股,且法院已经执行冻结,冻结期限自2014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止。
一般情况下,遭冻结股份不能随便转让,只有在征得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转让和过户。考虑到9月10日至今,天目药业未披露过上述股权已被解除冻结的公告,因此,前述遭现代联合减持的天目药业6.2%股份很可能是过户给了南方盈金。
若事情真的吻合上述推断,那么问题又来了,南方盈金作为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何至今仍未发布相关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受让者不是南方盈金,那么接盘者又是谁?
按照天目药业今年三季报披露的十大股东情况,持有公司6.2%的股份可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纵使受让方不是同一人,天目药业第三大股东发生变更也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全景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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