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新华房产报道了《长沙中海国际社区精装房渗水发霉 业主称开裂都是小问题》,长沙中海国际社区一期精装修房出现大范围的漏水渗水、发霉起泡、墙壁开裂等问题,而开发商则认为“质量瑕疵很正常”。新华房产记者在随后进行的跟踪调查中发现,中海国际社区业主与开发商存在的“分歧”并不仅仅是房屋质量,还存在交房标准与购房合同不相符合、防盗门变防火门的现象。
“交房大半年了,没想到烦心事不断,除了房间大片漏水,门也是一大烦恼。买房的时候合同里面写的是钢制防盗门,实际上给我们装的是防火门。”中海国际社区业主刘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6月收房后相继发现房屋墙体开裂、房屋渗水和电线线路乱等问题,就连入户门也存在很大的隐患。
业主投诉:入户门交房标准与合同不符
“我们一期业主买房的时候合同写的防盗门,现在全部都是防火门。” 刘先生拿出购房合同指给记者看,上面写明:户门用钢制防盗门,带猫眼及大门锁。
中海国际社区一期购房合同上写明入户门为防盗门
在中海国际社区香樟街5栋业主刘先生的家里,记者发现,他家的入户门后面贴着显眼的红色防火门标志,而另一户业主张小姐家中房门顶上还贴着防火门的字条。 “我们一个小区合同有两个不同的标准,前面一批买的业主合同上面写的是钢制防盗门,但是后期有些业主的合同上面直接写明防火门。”业主刘先生拿着购房合同告诉记者:“防火门的质量压根就不能防盗,我们的门锁松松垮垮,小区警察出现了被盗现象。”
在刘先生家的门上,记者看到该门确是钢质隔热防火门,生产企业为步阳集团有限公司。随后记者走访了十余户业主,他们家的门均为同品牌同型号的防火门。在业主向记者提供的一张照片上,可以看到钢质隔热防火门的包装,业主告诉记者:“这就是我们的入户门的包装。”
业主家中防火门标志
开发商:防火门更换已向业主公示
为什么会有交房标准与合同不符的现象呢?在中海国际社区的客户服务中心,一位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入户门为防火门,防火门具备防火和防盗功能,也算按照合同标准。而且我们在安装防火门的时候,已经向全体业主公示,业主都表示同意,都表示OK。”
业主:没有看到过公示
就中海国际社区的回复,记者再次联系中海国际社区一期业主们。大部分业主表示并没有看到相关公示,也并没有同意开发商防盗门变防火门的做法。
一期业主王小姐告诉记者:“交房的时候质问开发商为何防盗门变成了防火门,开发商他们当时说这门就是防盗门,不承认是防火门,还说厂家会出具证据,但是至今没见到证据。”
业主李先生说:“这是个笑话,开发商没有公示过。我们组织业主去反映入户门等问题,开发商的代表直接告诉我们,让我们去起诉。”
中海国际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记录的业主反馈的问题,其中包含防火门问题
中海国际社区业主张先生表示,的确看到过关于防火门的公示,“但是在第一批交房的业主去维权的时候,中海一个姓李的负责人给我们看的就是步阳公司自己给自己的承诺。”
律师:开发商触犯合同法
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的孙强律师告诉记者,未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等于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合同法,可以要求其更换;开发商若要更换防盗门,应该向业主提供公示证明,并且需要取得合同双方即业主的同意和签字,方可更换合同内容;即使出示过公示但未经业主同意签字也视为无效。
他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变更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协议,口头或书面均无不可。合同之变更当务求明确。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形式区别不大。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简单的,可以将原合同条款直接引入合同变更协议,或者可以由当事人各方将所有合同文本交齐,进行统一修改。
对中海国际社区房屋质量等问题的后续发展,新华房产将会继续关注。(新华房产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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