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卡克”,可能很多消费者都很熟知它,一个国际知名运动休闲服装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成为业界“黑马”,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飙升。可是,“树大招风”的祸端也因此而起,国内的电商平台嘀嗒团、走秀网深知这样的知识产权最是“秀色可餐”,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乐卡克”鞋团购活动进行了售假和违规操作,欺诈广大消费者,做起了“玩品牌”的游戏。很快,“乐卡克”就让他们知道了这个游戏不好玩,从2011年起将一纸诉状递交法庭,经过1年的维权,终于沉冤昭雪。“乐卡克”坚挺维权的事件也因此名声大噪,成为“中国网络团购维权第一案”。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眼下又到了世界知识产权日,而且“五一”电商营销热潮再次来袭,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到让“山寨”无处可逃的“乐卡克”,它似乎提醒着我们:电商世界中究竟还有多少造假黑影?电商与知识产权之间是要“相敬如宾”还是“相忘于江湖”?
多少年来,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一直都是电子商务纠纷比较集中的领域。这也是未来电商纠纷的重灾区,所幸的是,“乐卡克”的维权案以标杆性的影响力带来了多方位对知识产权的深度思考。
思考一:“乐卡克”以身作则 昭示企业要“有态度”
从惯性思维角度来看,一个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完商品后得知被骗,他吐槽的不仅是电商的诚信,更会质疑产品品牌是不是与之“同流合污”。所以,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不仅被侵犯,而且“躺着中枪”。
虽然“乐卡克”也未能幸免于难,但它确实是扛起了责任大旗,以坚挺的维权行动告诉知识产权拥有者: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极其专业的知识,而且还需要对电商市场进行分析研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做个“有态度”的真品牌,这样不仅可以净化品牌“污垢”,还能为消费者保证品质的安心。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占领市场,也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思考二:“乐卡克”维权似乎让电商市场更“冷静”
可以说,如果不是有中国网络团购维权第一案引发的“乐卡克”效应,如果不是那些“影子电商”相继死去,电商市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会处在“暧昧”之中。很显然,“乐卡克”网购维权案已经折射出电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之“痛”,令人欣慰的是,它似乎让电商市场逐渐“冷静”下来。
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看到了行动,草长莺飞的三月,国家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在京举办了“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研讨会”,在会议中,大家认识到一个现状:电商知识产权成弱者,专家呼吁要公开透明发展求双赢。无独有偶,就在前两日刚刚召开的“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共创电子商务健康环境”的深度合作启动仪式上,电商大佬马云呼吁提出,今年将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全方位、全领域的全面出击。同时,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也将联手阿里巴巴,形成一套保护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体系。如此看来,电商市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有所意识,这也是未来电商与知识产权之间达到共赢的有力信号。
思考三:“乐卡克”完胜维权是给消费者“在一起”的承诺
3.15消费者权益日结束不久,“中国网络团购维权第一案”的“乐卡克”入选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消息便见诸各大报端,可以说,它已经不是简单的企业维权事件,除了为行业乃至更多国际品牌的维权树立了标杆之外,更多的是让消费者明白:一个负责任的知识产权蕴含着对用户的信赖,为了这份相信,他们值得做长达一年的“窦娥”,同时也用实际行动告诉广大消费者,真诚的品牌始终是和消费者“在一起”。
也许,正是有了“乐卡克”这样的正义品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高涨,最终让国家层面付诸行动。近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其中增设了消费者500元的最低赔偿额,并且引入了消费者后悔权、隐私权等四项新制度。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3年制定实施20余年以来的首次修订。草案中专门提到,引入了消费者后悔权、隐私权等四项新制度。其中后悔权赋予了消费者单方面想要解除合同的权利,主要适用于网购、电视电话、邮购等购买方式。
“五一”黄金小长假如期而至,各大电商平台已经摩拳擦掌,欲战节日营销“江湖”。不过,槐花飘香的五月前夕,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各大媒体对电商发展的连续反思与点评,到来还是要给一些电商平台上堂课:审读“乐卡克”维权,莫忘“冲动是魔鬼”的惩罚。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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