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蓝岸LIVE销售商品房,广告打出“每月按揭由途家还”,颇为诱人。所谓的“按揭途家还”,其实是一种包租模式,由途家出租所购房屋,房租抵月供。
销售阶段,心细的购房人发现,途家并未与蓝岸LIVE有实际形式的合作,开发商高声大喊的“每月按揭由途家还”,八字的第一撇还没写上,纯属画饼充饥,望梅止渴。
买房人急了:这花招玩的,画个大饼就让我先啃起来。
另外一方的途家也表态说:没有合作,卖房子别扯上我。
市民爆料:开发商未与途家签约
近日,市民刘先生在地铁一号线看到了蓝岸LIVE的广告宣传语,上写:“每月按揭由途家还”—所买的房子由途家包租,利用租金来抵房贷,相当于零月供。
刘先生说:“最近新政出台,原本对于买房也是一直处于观望状态,但是在地铁里看到这个广告,非常心动,觉得开发商给出的购房优惠力度很大,很想买一套做长线投资。”
刘先生算了一笔账,一套单身公寓的总价在40万左右,与途家合作后月租能达到1600-1800元/平方米,每年房租涨5%左右,差不多4年之后房租就能完全抵房贷了。
如果按照广告语上说的,房贷由途家还了,再加上开发商宣传的零首付,那不就是零成本购房。激动得刘先生第二天就想去买一套。
“还好,我儿子提醒我,说途家有公共咨询的号码,最好先打电话问一下。于是,我就打电话咨询了途家总部。“这一问,吓了我一跳—他们说并没有与开发商签约!”
置业顾问:“广告语和我没关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蓝岸LIVE的售楼处。恰如老刘所言,售楼处户外广告牌上写着:你买房,我养贷,每月按揭途家还。
当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询问开发商有没有与途家签约时,现场置业顾问表示,还没有签约,但预计到5月份能签约,目前只有口头承诺。
“那广告怎么就先喊出来了?”
“那是公司决定的,与我们无关”。
除了与途家的合作并未签约,记者发现开发商所谓的“零首付”也只是一个噱头,很少有人能拿到。由于是商业性质,需要5成首付,也就是说40万的房子需首付20万。
置业顾问解释说,“零首付”就是买房人办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拿到20万的额度,1-2年内还清,相当于把首付款转变成了分期付款。
同时,办理所谓“零首付”信用卡门槛很高,不是人人能办到,“需要在南京有100万的房产或者20万的车子,这两点必须满足一点,同时月薪要在2万以上,以及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办到这张信用卡。”
途家回应:正准备发律师函警告
对于刘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下午咨询了江苏途家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之前与蓝岸LIVE确实有过合作商谈,但是还没有正式签约。最近我们的400总部客服中心也接到了不少咨询和投诉。”
该负责人表示,途家对开发商利用他们做广告卖房的行为感到不满,最近想联系开发公司董事长,但电话打不通,“这个广告已经打了一段时间,之前我们觉得就要签约了也就没在意,但是现在听说开发商的意思是要小业主和我们合作,他们不参与。”
负责人说,之前协商是由开发商进行统一管理,现在却变了,“虽然我们不排斥与业主直接接触,但是开发商不仅当初的承诺未兑现,而且在未签约的情况下就打着途家的名义在宣传卖房,我们认为此举不妥,利他而损我,近期正准备发律师函对开发商进行警告。”该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尽快联系上开发商负责人,商量解决方案。
律师提醒:受欺诈买房可要求解约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阚先锋认为,如果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对于还未买房的人,如果觉得自己受到欺骗,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这些相关部门举报开发商虚假宣传。
对于已经买房的,如果买房前并不知道相关事实,可以以受到欺诈为由,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如果想要退房,买房人可以起诉开发商。”律师提醒,要注意收集开发商虚假宣传证据,比如楼书、合同中相关条款等等。
业内人士提醒,买房人在与开发商商量切勿以口头承诺为准,最好写进书面合同。而对于市民反映的该楼盘虚假广告的行为,雨花台工商部门表示,将会到现场进行核实,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
截至发稿前,蓝岸没有正面回应,途家正在着手起诉,金陵晚报将继续跟踪报遭,读者如有任何线索,可拨打金陵晚报热线电话:025一846865000。 (记者 张楠)
途家回应:正准备发律师函警告
对于刘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下午咨询了江苏途家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之前与蓝岸LIVE确实有过合作商谈,但是还没有正式签约。最近我们的400总部客服中心也接到了不少咨询和投诉。”
该负责人表示,途家对开发商利用他们做广告卖房的行为感到不满,最近想联系开发公司董事长,但电话打不通,“这个广告已经打了一段时间,之前我们觉得就要签约了也就没在意,但是现在听说开发商的意思是要小业主和我们合作,他们不参与。”
负责人说,之前协商是由开发商进行统一管理,现在却变了,“虽然我们不排斥与业主直接接触,但是开发商不仅当初的承诺未兑现,而且在未签约的情况下就打着途家的名义在宣传卖房,我们认为此举不妥,利他而损我,近期正准备发律师函对开发商进行警告。”该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尽快联系上开发商负责人,商量解决方案。
律师提醒:受欺诈买房可要求解约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阚先锋认为,如果广告宣传与事实不符,对于还未买房的人,如果觉得自己受到欺骗,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这些相关部门举报开发商虚假宣传。
对于已经买房的,如果买房前并不知道相关事实,可以以受到欺诈为由,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如果想要退房,买房人可以起诉开发商。”律师提醒,要注意收集开发商虚假宣传证据,比如楼书、合同中相关条款等等。
业内人士提醒,买房人在与开发商商量切勿以口头承诺为准,最好写进书面合同。而对于市民反映的该楼盘虚假广告的行为,雨花台工商部门表示,将会到现场进行核实,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
截至发稿前,蓝岸没有正面回应,途家正在着手起诉,金陵晚报将继续跟踪报遭,读者如有任何线索,可拨打金陵晚报热线电话:025一846865000。 (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