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A股上市公司紫光古汉昨日发布公告,公司因为连续多年虚构业绩,遭到中国证监会5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共计39万元罚款,并责令紫光古汉改正,给予警告。
公告显示,紫光古汉在2005到2008年间,连续四年间存在重大业绩虚构和信披违规的情况,4年累计涉及造假资金额达1亿元以上。令市场震惊的是,紫光古汉的财务造假,仅利润一项就累计虚增5163万元,而同期公司对外披露的累计利润不过5932万元。换句话说,这四年里,紫光古汉对外披露的利润累计额,只有不到13%的真实率。
业内人士分析,紫光古汉造假的主要动因可能是希望通过粉饰业绩来保住上市公司的壳。如果真实经营情况,紫光古汉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将被ST特别处理并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至于2007年之后的连续造假,可能是因为前期造假造成一些财务科目不好处理,"不得不继续假下去"。
对于证监会开出的50万元罚单,有投资者质疑这样的处罚太轻了,与公司通过造假获得的巨大利益形成极大反差,企业及管理层付出的代价太小,会形成一种似乎是"鼓励造假"的不良示范。
不过,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天下公司》说,从罚款50万来看,证监会的态度已经算是比较严厉了。因为证券法对于虚假陈述的行政处罚上限本身就只有60万,因此使得这类公司的违法成本很低。不过他表示,紫光古汉及其相关责任人可能已经触犯刑法了。
许峰:现在虚增利润额达到30%以上就涉嫌犯罪了,咱们刑法里面专门有一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05开始虚增了3000多万,对外披露的是400多万,可能就不是虚增30%了,就是多少倍的问题了,刑法的161条就是,对股东来说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一定条件的比如说虚增资产达到30%以上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说是个人有可能会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可能对单位判处罚金,对他的相关的责任人员判处有期徒刑。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前身为湖南衡阳中药厂,1996 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经营的产品为"古汉养生精"系列产品,以及中西成药、保健饮料、保健药品等。
受财务造假丑闻冲击,紫光古汉昨日盘中一度跌停,最终收于11.00元,下跌8.86%。而今天,这家公司的股价继续下跌,收于10.30元,下跌6.36%。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他们已经开始征集投资者,准备向紫光古汉发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最主要的就是对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了误导,它属于非常严重的而且持续时间非常长的虚假陈述,严格讲就是说在虚假陈述被披露出来之后,被证监会的处罚确认之后,应该向投资者进行赔偿,毕竟投资者依据它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投资,然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昨天开始征集已经接到了10多个的咨询电话,个案来看损失还是很大的。
许峰还透露,由于无法采取集体诉讼的方式,投资者只能以单独立案,合并审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许峰:现在还是单独立案,每个投资者单独立案,如果能有集体诉讼是最好的,但是目前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类的股民维权诉讼只有是三个诉讼,还有一个代表诉讼,代表诉讼这两年从来没有用过,单个立案还有合并审理,诉讼请求两项第一项要求赔偿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每个损失会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进行详细的计算,第二个承担一些诉讼费用、保权费用之类的。
许峰表示,投资者目前是不能提出惩罚性的请求的,但是损失应该是可以弥补的。
许峰:民事诉讼里面是不能提出惩罚性的这种请求的,只能是弥补损失,这一例官司来说获赔的概率是很大的,去年进行了五个案子,五个案子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赔偿,包括ST东盛、新嘉联、ST沪科、夏新电子、中弘股份,实际上起诉之后可能开庭会比较激烈,但是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节工作,通过调节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近几年个别的案子还是得不到赔偿,然后败诉的。应该说大部分80%、90%投诉者起诉之后都是获赔的。
最后,许峰建议,证券法对于虚假陈述的行政处罚上限应该大幅度加大,以增加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否则无法对他们形成威慑。同时,最高法还应该对法条的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完善:
许峰:因为证券法最近好像专家也在建议修改,我个人也觉得应该对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应该进行调整,而且应该做大幅度的调整,比如说虚增利润,现在即使上限60万也太少了。然后就是民事责任这一块直接针对投资者的起诉来讲,2003年司法陈述司法解释开始正式实施,到今年是第10个周年,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建议最高院能及时的去把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说起诉前期程序要不要扩大取消,里面涉及到系统风险的条款,如何去认定系统风险,如何证明系统风险,因为事实上在我们实际的起诉过程当中有个别案子,法院就是以系统风险为由不会让投资者起诉,这对投资者的伤害非常大。
嘉宾老陶一起来评论。
对购买了紫光古汉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噩耗,被骗了这么多年,现在罚单数额离最高上限差10万块钱,即使到了上限也就是60万了,对于这家公司似乎违法的成本确实有点低了。
陶跃庆:他们研究好了到底会有什么样的问题,这家公司现在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违规,虚假制造利润,它更加伪劣的大家看一下材料就知道了,甚至揭一些明显亏损的盘,你就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黑幕了,有一些项目是明显的亏损,它去给揭下来了,这里面是谁在操纵这个事情,这个公司已经没有底线了,不仅仅是制造虚假的利润,还去做一些明显亏损的事情。
陶跃庆还表示,最最可笑的是,它就在赔礼道歉的这样一个公告里面居然都错洞百出,前不久证监会处罚它,它有一个公告说对不起大家,就在这样一个公告里,如此严肃的公告里面还是有错误。
虽然目前只有50万的出发,但是老陶表示,这50万只是对紫光古汉惩罚的开始。
陶跃庆:最关键这些钱都落到私人的腰包里了没准,所以他们无所顾忌。究竟谁在里面从中盈利了呢?在这样的背景下,证券法是否律师介绍了我们应该有更严厉的措施出台,甚至有一些司法解释让我们能够看到对这样不良的公司有什么真正的处罚,有一种有威慑力的处罚。
中概股在美国出现了很多问题,就在于有浑水公司阻击它,把这些不良的企业揪出来,并且淘汰这样的市场。但是目前只看到了对这家公司提出了50万元,没有任何人追究它。
陶跃庆:一旦触犯法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刚刚接手之后出现了很多让人振奋的消息之后,证监会可能要调整领导,我觉得真的不要急着调整,让它继续在证监会,虽然这是一个火山口,虽然是出力不讨好的职位,但是毕竟我们是有所转变的,我们要继续使证券法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健全,使这些造假的公司应该及早清理出去,才能使投资者中小散户能够在这个市场上能够有长期的投资,否则经济如何才能良性的发展呢。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A股上市公司紫光古汉昨日发布公告,公司因为连续多年虚构业绩,遭到中国证监会5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共计39万元罚款,并责令紫光古汉改正,给予警告。
公告显示,紫光古汉在2005到2008年间,连续四年间存在重大业绩虚构和信披违规的情况,4年累计涉及造假资金额达1亿元以上。令市场震惊的是,紫光古汉的财务造假,仅利润一项就累计虚增5163万元,而同期公司对外披露的累计利润不过5932万元。换句话说,这四年里,紫光古汉对外披露的利润累计额,只有不到13%的真实率。
业内人士分析,紫光古汉造假的主要动因可能是希望通过粉饰业绩来保住上市公司的壳。如果真实经营情况,紫光古汉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将被ST特别处理并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至于2007年之后的连续造假,可能是因为前期造假造成一些财务科目不好处理,"不得不继续假下去"。
对于证监会开出的50万元罚单,有投资者质疑这样的处罚太轻了,与公司通过造假获得的巨大利益形成极大反差,企业及管理层付出的代价太小,会形成一种似乎是"鼓励造假"的不良示范。
不过,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天下公司》说,从罚款50万来看,证监会的态度已经算是比较严厉了。因为证券法对于虚假陈述的行政处罚上限本身就只有60万,因此使得这类公司的违法成本很低。不过他表示,紫光古汉及其相关责任人可能已经触犯刑法了。
许峰:现在虚增利润额达到30%以上就涉嫌犯罪了,咱们刑法里面专门有一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005开始虚增了3000多万,对外披露的是400多万,可能就不是虚增30%了,就是多少倍的问题了,刑法的161条就是,对股东来说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一定条件的比如说虚增资产达到30%以上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说是个人有可能会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可能对单位判处罚金,对他的相关的责任人员判处有期徒刑。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前身为湖南衡阳中药厂,1996 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经营的产品为"古汉养生精"系列产品,以及中西成药、保健饮料、保健药品等。
受财务造假丑闻冲击,紫光古汉昨日盘中一度跌停,最终收于11.00元,下跌8.86%。而今天,这家公司的股价继续下跌,收于10.30元,下跌6.36%。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他们已经开始征集投资者,准备向紫光古汉发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最主要的就是对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了误导,它属于非常严重的而且持续时间非常长的虚假陈述,严格讲就是说在虚假陈述被披露出来之后,被证监会的处罚确认之后,应该向投资者进行赔偿,毕竟投资者依据它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投资,然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昨天开始征集已经接到了10多个的咨询电话,个案来看损失还是很大的。
许峰还透露,由于无法采取集体诉讼的方式,投资者只能以单独立案,合并审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许峰:现在还是单独立案,每个投资者单独立案,如果能有集体诉讼是最好的,但是目前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类的股民维权诉讼只有是三个诉讼,还有一个代表诉讼,代表诉讼这两年从来没有用过,单个立案还有合并审理,诉讼请求两项第一项要求赔偿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每个损失会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进行详细的计算,第二个承担一些诉讼费用、保权费用之类的。
许峰表示,投资者目前是不能提出惩罚性的请求的,但是损失应该是可以弥补的。
许峰:民事诉讼里面是不能提出惩罚性的这种请求的,只能是弥补损失,这一例官司来说获赔的概率是很大的,去年进行了五个案子,五个案子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赔偿,包括ST东盛、新嘉联、ST沪科、夏新电子、中弘股份,实际上起诉之后可能开庭会比较激烈,但是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节工作,通过调节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近几年个别的案子还是得不到赔偿,然后败诉的。应该说大部分80%、90%投诉者起诉之后都是获赔的。
最后,许峰建议,证券法对于虚假陈述的行政处罚上限应该大幅度加大,以增加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否则无法对他们形成威慑。同时,最高法还应该对法条的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完善:
许峰:因为证券法最近好像专家也在建议修改,我个人也觉得应该对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应该进行调整,而且应该做大幅度的调整,比如说虚增利润,现在即使上限60万也太少了。然后就是民事责任这一块直接针对投资者的起诉来讲,2003年司法陈述司法解释开始正式实施,到今年是第10个周年,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建议最高院能及时的去把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说起诉前期程序要不要扩大取消,里面涉及到系统风险的条款,如何去认定系统风险,如何证明系统风险,因为事实上在我们实际的起诉过程当中有个别案子,法院就是以系统风险为由不会让投资者起诉,这对投资者的伤害非常大。
嘉宾老陶一起来评论。
对购买了紫光古汉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噩耗,被骗了这么多年,现在罚单数额离最高上限差10万块钱,即使到了上限也就是60万了,对于这家公司似乎违法的成本确实有点低了。
陶跃庆:他们研究好了到底会有什么样的问题,这家公司现在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违规,虚假制造利润,它更加伪劣的大家看一下材料就知道了,甚至揭一些明显亏损的盘,你就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黑幕了,有一些项目是明显的亏损,它去给揭下来了,这里面是谁在操纵这个事情,这个公司已经没有底线了,不仅仅是制造虚假的利润,还去做一些明显亏损的事情。
陶跃庆还表示,最最可笑的是,它就在赔礼道歉的这样一个公告里面居然都错洞百出,前不久证监会处罚它,它有一个公告说对不起大家,就在这样一个公告里,如此严肃的公告里面还是有错误。
虽然目前只有50万的出发,但是老陶表示,这50万只是对紫光古汉惩罚的开始。
陶跃庆:最关键这些钱都落到私人的腰包里了没准,所以他们无所顾忌。究竟谁在里面从中盈利了呢?在这样的背景下,证券法是否律师介绍了我们应该有更严厉的措施出台,甚至有一些司法解释让我们能够看到对这样不良的公司有什么真正的处罚,有一种有威慑力的处罚。
中概股在美国出现了很多问题,就在于有浑水公司阻击它,把这些不良的企业揪出来,并且淘汰这样的市场。但是目前只看到了对这家公司提出了50万元,没有任何人追究它。
陶跃庆:一旦触犯法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刚刚接手之后出现了很多让人振奋的消息之后,证监会可能要调整领导,我觉得真的不要急着调整,让它继续在证监会,虽然这是一个火山口,虽然是出力不讨好的职位,但是毕竟我们是有所转变的,我们要继续使证券法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健全,使这些造假的公司应该及早清理出去,才能使投资者中小散户能够在这个市场上能够有长期的投资,否则经济如何才能良性的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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