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执着于定向增发实施收购资产关联交易的威远生化,于1月19日公布了沪深两市的首份年报,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近6成、“扣非”后净利润更是飙升了4倍多,这一业绩表现似乎足以令投资者满意。但是这仅是表面数据而已,如果对该公司年报披露信息深入分析下去,就不难发现诸多矛盾点和财务疑点,直指该公司粉饰子公司业绩、协助大股东偷逃盈利补偿,同时,多处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不符合正常逻辑,信息披露质量较低,实在有愧于“首份年报”的名头。针对这些问题,文本将逐一进行拆解。
财务费用分配不合理,涉嫌利益输送
本刊首先质疑威远生化母子公司之间财务费用分配的合理性。从年报披露数据来看,合并口径下并未有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等会计科目余额,则威远生化的有息负债全部依仗于短期借款,截至期末母公司所持短期借款余额大致相当于合并口径下的4成,然而与此同时,母公司所发生财务费用金额却约为合并口径下财务费用的6成(见表1),二者之间明显难以匹配。尽管财务费用发生额不能简单理解成为利息支出,但就威远生化来说,其财务费用中超过96%的部分由利息支出构成(见表2),这就是我们大致可以将该公司的财务费用发生额等同于利息支出。更何况,从2012年中各季度末母公司所持短期借款余额,占合并口径下短期借款的比重最高时也未超过52%(见表3),那么母公司所承担的财务费用,在正常条件下怎么可能高居6成?
对此,本刊认为,威远生化在其母子公司之间财务费用分配方式有问题,由母公司承担了子公司的部分利息成本。这一点通过威远生化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之间的财务数据对比中也可见一斑(见表4),母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超过子公司的比例,远高于总负债的高出比例,同时若论及业务经营规模,母公司甚至不及子公司。这也进一步加大了母公司为子公司承担利息成本的质疑。关键问题在于,威远生化这样做的目的何在?通常来说,对于股东只需要考虑合并口径下的盈利结果,至于母子公司之间的成本费用分配则好似“肉烂在锅里”,并不为投资者所关注。但是在这一点上,威远生化却是别有一番天地。因为在威远生化旗下的子公司当中,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和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是威远生化在2010年实施的收购,通过定向增发从公司实际控制人手中购买而来,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范畴。彼时两家子公司的原股东对威远生化做出了标的资产的盈利承诺,假如两家子公司未能达到承诺实现利润金额,则需由原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从2012年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两家涉及盈利承诺的子公司都未能完全“达标”,需要其原股东给予上市公司274万元的补偿(见表5)。分析至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威远生化母公司为子公司承担部分利息成本的目的了,无非就是为了提升子公司最终的利润水平,进而协助其原股东,也即威远生化的实际控制人减小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果这一推论属实,无疑等同于上市公司在向其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同时侵害了威远生化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由于新能(张家港)还是威远生化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在母公司承担其部分利息成本的同时,也间接增加了新能(张家港)少数股东的利益,这也构成了另一个层面的利益输送。
事实上,如果我们从威远生化收购这两家子公司的次年,也即2008年开始,以更多年份的长周期维度观察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费用,便不难发现一个显著的规律,就是母公司所持短期借款余额占合并口径数据的比例,下降得非常快,但与此同时财务费用的占比却似乎具备较高的“粘性”,其下降速率明显小于短期借款余额的占比(见表6)。尤其是在两家公司收购实施完毕后的2010年至2012年,短期借款占比与财务费用占比的偏离急剧扩大。如果说某一个年份出现这样的背离,还可以用借款持有周期、时间不同来解释,但是在一个长周期的观测条件下,呈现出这样显著地背离,就绝非只是个巧合了,其中“人为制造”的因素将大大增加,指向威远生化很可能在此前几个年度中,都存在着为子公司承担利息成本、减小其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盈利补偿金额的行为。
再回看威远生化2011年年报,这两家涉及盈利承诺及补偿的子公司基本恰好完成了盈利承诺(见表7),超出的金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威远生化的实际控制人已无需承担任何补偿。但若考虑到威远生化母公司为其承担了的部分财务费用,在公允的条件下,至少新能(张家港)很可能无法达到盈利的承诺金额。这也就意味着威远生化“胁迫”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成功地为其实际控制人担负起了盈利补偿的“重担”。
未计提安全生产费?
事实上,利息成本还不是威远生化虚增子公司盈利能力的惟一途径,甚至还不是涉及金额最大的一种手段。根据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针对特定行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金额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威远生化的子公司新能(张家港)的主营业务为二甲醚的生产和销售,二甲醚则属于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属于典型的化工危险品。按照财政部发文的标准,参考该公司2012年全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总额89310.87万元计算,应当计提安全生产费金额共计616.55万元。
但是从新能(张家港)2012年财务数据来看,营业费用与管理费用合计才不过2234.13万元,这包含了该公司销售、管理人员薪酬,各类办公费用、招待费、差旅费等全部支出,很难想象其中近三成都是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同时,从威远生化合并口径下费用明细表来看,根本未曾设置与安全生产费计提的明细科目,如安全费、劳动保护费等,这也就意味着假如新能(张家港)计提了安全生产费,竟然都没有恰当的会计科目予以列支。基于上述原因,我们有理由认为新能(张家港)并未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足额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并由此虚增了新能(张家港)2012年度利润超过600万元,这进而导致新能(张家港)的原股东偷逃了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补偿约450万元。
财务数据表现诡异
除了财务费用和安全生产费这些细项数据之外,威远生化其他经营指标也存在多处不符合常理之处,费用率的诡异变动或暗指该公司涉嫌粉饰毛利率。从年报披露数据来看,毛利率同比增加了1.47个百分点,这其中农药行业的盈利能力提升贡献最为明显,在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08%的同时,营业成本却仅增加了3.73%,由此导致该行业的毛利率提升了4.31个百分点。对于投资者来说这肯定不是坏事,但若细究其构成,却存在耐人寻味的疑点。从产品的产销数量来看,农药制剂产品在2012年均出现了20%以上的同比增幅(见表8),这一增幅并不算小。
但与此同时,农药制剂的各项明细成本发生额却没有出现相应的增加(见表9)。如果说材料成本受到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的影响,会导致成本发生额增幅小于消耗数量的增幅,那么相应的能源、制造费用等这些与产品产量直接相关的成本项目,或以很低的比例增加,或甚至出现大幅下降,这是违背了正常经营逻辑的。
尤其是人工成本,从2012年的劳动力环境来看,生产工人降薪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那么人工成本发生额的下降必然对应着工人数量的减少。一方面是产品产量大增近三成,另一方面却是生产工人数量减少,这怎能不令人生疑?则威远生化很可能存在少计人工成本、粉饰毛利率的行为。 共2页 [1] [2] 下一页 项目试产近两年 威远生化注资承诺何时兑现? 搜索更多: 威远生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