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金融数据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暗战。
大战的两个主角是万得和同花顺,前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金融资讯及数据服务市场的垄断者,后者则是姿态强势的后起之秀。自2012年年底万得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同花顺后,两个竞争对手之间的战役被引爆。
起诉2个月后,“抄袭门”又生波澜,万得成为被举报的对象。1月初,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和操乐龙实名向证监会举报万得,称万得在控告同花顺侵犯知识产权案中涉嫌进行内幕交易,请求证监会对万得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调查。
一场知识产权维权的官司、一项针对“万得内幕交易”的举报,战事不断升级,双方口水战的背后则是关于“偷梁换柱”、“金蝉脱壳”、“声东击西”的连环暗战,这也让这场数据战争的结果愈发扑朔迷离。
战争前的伏笔
万得和同花顺矛盾正式公开化是在2012年11月底。彼时,万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竞争对手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同花顺),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9920万 元。
高昂的索赔额度和两者的市场地位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但双方的积怨恐怕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
2010年,同花顺正式推出iFinD金融数据终端;经过2011年的测试阶段之后于2012年以低价战略在市场中加快扩张,对金融信息终端者万得发起了挑战。由于万得并未上市未有公开报表,同花顺对万得经营产生的实际影响并不可测。但此前万得方面曾表示:“2011年万得遭受直接损失超过2000万元,2012年遭受直接损失超过2亿元。”
在万得看来,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全面抄袭万得,“剽窃范围几乎涵盖了金融信息服务包括的所有重要品种和领域,范围广、时间长,绝非仅仅是‘软件功能界面相同相近’。”同时,万得表示已掌握的抄袭证据已有“三层楼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花顺和万得暗战过程中,万得曾以一种罕见的方式与同花顺进行交流——即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同花顺股票,成为其流通股股东。公开数据显示,万得从2011年三季度开始持有同花顺股票,2012年第三季度时位列同花顺前十大股东名单。
“我们在2010年即发现iFinD抄袭自此开始与同花顺沟通,但收效甚微。我们认为,如果成为他们股东的话,提出的意见更容易被采纳。”一名万得内部人士对记者解释公司买入同花顺股票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该人士表示:“万得曾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与同花顺就侵权行为进行沟通与告诫,但是同花顺并未将此事实记录在会议纪要上。”而同花顺方面则称,万得从未进行上述内容的表述,“某竞争对手为了达到特殊目的,公开宣称‘想通过同花顺股东大会劝诫同花顺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实际情况不符。”双方迥异的说辞为万得的“潜伏”行为平添遐想空间。
同花顺这样解读万得的发难:“年底是我们这个行业的续费高峰,是争夺市场的关键时刻。个别竞争对手利用这一所谓‘诉讼’,通过媒体放狠话,恐吓我们的客户,达到抢夺市场的目的。”
万得的起诉已被法院受理,将于1月31日在上海开庭,第一轮“明战”下是“证据确凿”还是“恶性竞争”也将公诸于众。然而在等待对簿公堂的这2个月间,双方暗战却并未停止。
实名举报背后
1月7日,风波再起。
来自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刘明俊和操乐龙向证监会实名举报,称万得在控告同花顺侵犯知识产权案中涉嫌进行内幕交易。
在举报信中,律师指出“万得公司针对同花顺公司的主营产品提出侵权诉讼,索赔近亿元,而同花顺公司2012年1至9月净利润仅为1600万元,此项诉讼必然会对同花顺公司的股价产生重大影响,该诉讼属于重大诉讼,相关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同时律师认为万得方面在2012年6月30日持股总数约为135.41万股,到2012年9月30日前全部减持,涉嫌规避损失数百万元。
此封举报信引起了律师界关于法理的讨论。记者采访的律师普遍认为,万得不属于内幕消息知情人,并不涉及内幕交易。“首先内幕消息是什么时间形成的很难举证,也很难查证;其次万得持股比例低于5%,不构成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说。
“举报律师并未掌握确凿证据,仅凭市场信息进行推定,并不严谨,不排除影响舆论‘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可能。”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称。
面对“受同花顺指使”的质疑,刘明俊称:“我们在过去数年间处理过数起资本市场重大案件,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案、企业负案上市第一案等。关注资本市场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是我们资本市场部律师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举报只是希望监管部门对这种行为做出调查,澄清疑问。”
张远忠亦认为:“证监会举报和法院开庭审理程序彼此独立,‘指使之说’并不能对案件判决产生实质影响。”
目前尚未有直接证据证明刘明俊对万得的举报系受同花顺指使。按照流程,证件会将在收到举报15日内回复是否受理举报。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次同行大战中,万得主动进攻连连出击,同花顺消极反应欲语还休。“万得和同花顺之间的拉锯战,反映了这个行业的问题——利润率高,金融数据原始素材属于公知,服务商同质化竞争严重。”上述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称,“万得同花顺的对抗,曾包括产品层面、人事层面现在又延伸到司法层面,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市场份额和利益。”
对于即将于1月31日开庭的侵权案审判,万得似乎充满信心。但是记者接触的律师却不这么乐观。“知识产权案很难判,原因在于举证难度和事实认定。”上述律师称。在万得起诉同花顺之前,2010年时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曾经对万得提起“盗用天相研究报告、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起诉金额为222万元。2012年9月经过二审判决此案尘埃落定,天相虽胜诉,但仅获赔6万元。
环球企业家 作者: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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