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3·15”维权日,福州阳光理想城的40余位业主们也选择在当天进行集体“讨说法”。经过业主们与开发商近2个小时的商讨,开发商终于让步,同意暂不修改购房合同任何条款。近日,阳光理想城的业主们收到了一份开发商阳光城集团寄出的“意见征集函”。“意见征集函”对该楼号的提出两项设计变更,一是将外窗由塑钢窗变更为铝合金窗,另一个是将原来的墙体的外保温设计改为内保温设计。“意见征集函”要求业主若不同意这两项设计变更,须在3月21日18:00前将回执填好寄回开发商阳光城集团总部。“意见征集函”明确表明,该函是法律文书,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回执单寄回,则视为业主同意变更。
收到意见征集函后,阳光理想城业主群里的讨论就炸开了锅。“开发商为什么要变更设计,是不是想偷工减料?”“我听说04年起,建设部就不允许用内保温设计了,为什么我们要从外保温改成内保温?”“如果我们寄了回执不同意更改,开发商会不会擅自做了改动?”
业主李先生告诉自己,业主们是在今年一月份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闽侯上街的阳光理想城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应该都规定清楚了,为什么刚过两个月就要变更设计?”
业主们再三商量后决定,集体到开发商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部“讨个说法”。
业主质疑:更改合同条款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开发商发给我们的意见征集函中根本没有明确设计变更后会使用什么规格及品牌的铝合金。如果到时候开发商用劣质的铝合金材料替代了原有的塑钢材料,那我们就亏大了。”业主叶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主要是当心开发商利用这样的更改条款来偷工减料,伤害业主的利益。
和叶先生一样,不少业主在拿到这份“意见征集函”的时候都有同样的顾虑。业主林小姐说:“换材料肯定是把好的换成差的啊,开发商又不傻,还能贴钱给我们换好的啊?我们坚决不同意。”
对于把外保温改成内保温,业主们也有自己的想法,一位江姓业主告诉记者,自己向专业人士了解过,把外保温改成内保温,正常情况下,100平米的房子面积就会缩水1平方米,而按市价算,1平方米就是8000多元,也就是说,只要把外保温改成内保温就,业主就直接损失了近万元。
开发商:变更设计是为了优化楼盘品质
出于什么原因,开发商要变更这两项设计方案,做这样的变更会不会损害业主们的利益呢?福建阳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经理王棋宁告诉记者,这两项的设计变更是公司高层经过缜密的考虑后决定的,其出发点只有一个,就是更优化楼盘的品质。
王棋宁说,外窗材料从塑钢改成铝合金,公司是要追加成本的,而不是业主们想的那样,是为了偷工减料。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所使用铝合金的规格和品牌进行招标,所以在意见征集函中无法给业主们明确这项内容。对于业主们担心的从外保温改为内保温,房屋面积也会随之缩水的问题,王棋宁则表示,自己对这个问题不太清楚。此外,他再三强调,该意见征集函并不是强硬通知,而是抱着与业主商量征询意见的态度,如果只要有一家业主不同意修改设计,他们签订的合同将不更改。
律师:变更设计很常见 业主警惕购房陷阱
购房时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在交房前开发商却要求变更合同内的条款,这样的情况在购房时常见吗?福州宽达律师事务所江飞律师告诉记者,很多开发商会在签订购房合同一段时间后寄给业主们一份关于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函件,这份函件是法律文书,业主们同意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话,这份函件就有了法律效应,其中所变更的条款也即生效。
江律师说,很多业主购房时在开发商售楼部工作人员的催促下,很快就签订了购房合同,却并没对合同的各项具体条款认真解读。所以很多业主收到开发商寄来的函件时,不了解具体变更了什么内容,很容易掉进购房陷阱里。另外,很多开发商在寄出这份条款变更的信函并不会主动打电话和业主联系,而是直接将信函以快递的方式寄到身份证上的地址。很多人的身份证上的地址是老家的地址,所以有可能等这封函辗转到业主手上时,已经超过了寄回执的截止时间,也就等同于默认同意变更,这也是打了个擦边球。
江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认真解读合同内具体条款,必要的时候不妨请教身边已有购房经验或者对这方面了解较多的朋友。另外,购房合同内所填写的地址一定要填写方便查收信件并且固定的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联系对方更改。(冯川叶 曹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