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由于春节期间快递不“给力”,很多顾客亲自赴商家提货。 新华社发
日前,顺丰宣布,从3月7日起,将在珠海、中山等16个城市上门收件服务试行收取“住宅服务费”。但很快顺丰又决定暂缓推行该措施。对于顺丰上演的涨价“乌龙”,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各大快递公司竞争同质化,在客源上的竞争主要还是靠快递员去拓展市场,一旦开征上门取件费,客户马上就会转到其他快递公司,这对于快递公司而言风险很大。
市消委会:新《邮政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不平衡
(记者 李璐 董毅)3月10日,广州市工商局联合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2010年度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投诉情况及投诉热点分析”,在十大投诉热点排行中,速递服务以2261宗投诉量位于第五。据统计,2010年接到速递服务的投诉和咨询共4082宗,其中受理投诉2261宗,和去年相比上升500%。其中,货物延期、损毁丢失及收费不合理位于投诉热点前三位。
遇到问题先找商家
针对这项最新调查,记者日前专访了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强。李永强表示,500%比起往年是相当大幅度的增长,去年以网购为首的电子商务急速发展,快递业务量大增,投诉个案也相应上涨。总体来说,快递业前景不容乐观。“网店店主有义务监督店内所进货品的质量,但是无义务把关快递服务的好坏。”李永强指出,在进行网上交易或寄递行为时发生质量纠纷,消费者应首先向商家反映问题,若商家觉得责任不在他们身上,则由他们自己与快递公司联系,而不是有消费者自己和快递公司联系。“当商家发货时,事实上向消费者承担了货品的完整性,因此出现货物质量问题,首先就应找商家。”
李永强告诉记者,关于权责追究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消费者网购,出现延误、质量问题等情况就要先找商家;另一种是普通寄递,发货方从快递公司处得到到货时间的承诺,出了问题就要找快递公司。
或会对企业进行抽查
消费者向快递公司投诉经常没有了下文。李永强表示,行业自律性仍然较低,“先签收后验货”的霸王条款若无法制止,将是行业发展的一大制约,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改善。目前的赔付条款对消费者不利,国家法律法规应尽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新《邮政法》在消费者的维权方面的保护存在欠缺。“在赔付方面,如果按照新颁发的《邮政法》实施,恐怕投诉陆续有来。”
李永强表示,目前正在构思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排除会对企业进行抽查,但尚未明确具体实施的计划。在此,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消费时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选择有信誉、合法经营的快递公司,“还要看它们的网店是否健全”;发现货不对板,就拒签,“只要不签收,这单生意就还没结束。” 共2页 [1] [2] 下一页 中通客车被指产品不合格:车身大面积腐烂 快递嫌远不肯送想要包裹自己取 中通快递遭质疑 济南中通客车多次维修仍不好 快递持货不送 中通快递把取货客户关门外 17家快递企业遭取缔 涉及圆通中通等知名民企 搜索更多: 中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