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房网独家报道) 近期,合肥市出台《关于商品房住房权属登记逾期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发商逾期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但记者调查发现,依旧有部分开发商对此不闻不顾。2011年3月10日,风景雅苑业主赵女士拨打了合房网维权热线0551-4651788向本站举报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并拒绝赔偿的问题。
2011年3月11日,合肥瑶海区法院依法审理了合肥市风景雅苑11号楼27户业主因该楼盘开发商合肥风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办理房产证索赔案件,合房网记者赶往现场全程记录了庭审过程。
合肥瑶海区法院
据风景雅苑11号楼业主赵女士介绍,风景雅苑是由合肥风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地处龙岗开发区,位于临泉东路,11号楼是该楼盘3期工程,她在该楼盘购买了一套38.47㎡的住宅,总价11万多,2008年11月28日办理了交房手续,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应与9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好房产证,也就是说要在2009年3月之前将房产证交到我们手里,但我们直到2010年9月才最终拿到房产证,逾期18个月。根据当时的购房合同规定,开发商应给予总房款1%的补偿,此后也多次找开发商沟通,但至今依然没有兑现。
赵女士出具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
购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
房地产证上的日期是2010年9月1日
庭审现场,合肥风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没有到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据开发商代理律师解释,房产证迟办的原因是因为楼盘所在地行政区划发生变化,2007年该楼盘开发时属肥东县管辖,到2008年交房之时,已划归瑶海区,规划许可证需要重新办理,因行政时间问题才导致房产证延期办理,根据购房合同第三条中“因买受人或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证逾期办理,不做违约处理。”因此,拒绝赔偿。
合同上规定的违约条款
但据该楼盘11号楼409室业主透露,房产证未办下来,是因为开发商擅改小区规划,将原本规划为10层的房子改成11层,但未通过合肥市规划局审批,导致无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从而使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
庭审现场,双方唇枪舌剑、激烈辩论。本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在庭审结束后,拨打了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留下的联系电话,但一直不通。合房网将继续跟踪事件进展,敬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