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品牌观察 >> 家用家居 >> 正文
克莱斯勒轿车存质量问题 深更半夜发生自燃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3-11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买车用车,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不少车主却有一种“花钱找麻烦”的感觉。爱车停在小区内,半夜突自燃,车主张先生认为是汽车质量问题,投诉至消协;提车时被加钱,最终钱拿回来了,可车却没买成。汽车质量、售后维修、购车陷阱都成为车主们的潜在麻烦。

  市民张先生2007年6月13日,购买了一辆克莱斯勒牌300C国产黑色轿车。2010年12月12日下午,他将此车停放在小区的停车场,12月13日2时20分许,张先生的克莱斯勒牌黑色轿车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并被完全烧毁。崂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事故的认定书上写明,“起火原因为克莱斯勒轿车驾驶室仪表板处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基于此,张先生认为,导致车辆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是该车的质量问题,目前他已经将此事情向市南区消协投诉,并找律师寻求法律手段解决。

  2009年8月,市民张先生到某4S店选中了一款车,决定买最高配,4S店还承诺送价值8000元的“大礼包”。但提到新车后,无意间他发现赠品“8000元大礼包”的成本价还不到2000元。

  对此,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段玉怀律师说,商家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品,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为赠品的瑕疵承担责任。买车送的赠品不符合约定的品质,就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更换,并索赔相关损失。段玉怀提醒,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车辆信息务必填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另外,还应重视一些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等;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方式和违约金额;确认销售方的印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另外,消费者在为车辆做保养时,消费者要和4S店约定,如需额外增加维修项目和费用的,应事先得到确认。如果擅自变更维修项目,超出的维修费用应由维修单位埋单。

来源:半岛都市报   责编:寄瑶

【郑重声明】此文不代表红商网商报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网站不转载或自行采写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所定义之“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作为零售商业门户,红商网商报仅提供零售相关产业领域的商业信息,以更好地服务于零售商业。来源非红商网的,皆转载自其它媒体。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news#linkmall.cn或来源。
 相关阅读
·克莱斯勒:牧马人频繁自燃的漫长召回 2010年12月03日
·克莱斯勒召回2.64万辆存起火隐患问题车辆 2010年10月21日
搜索更多: 克莱斯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