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此问题上,我们不同意更换原有的合同上“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的第十三条”中规定的“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作为我们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合同正文的第十八条第二段规定:“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根据售房时的楼书、沙盘、以及网站和销售人员的介绍,我们所购买的海南富力湾项目划用地面积2500 亩,总建筑面积约40 万平方米,容积率0.24,建筑密度8.7%,绿化率64.8%。其中高层住宅只有B 区。其余为联排别墅、情景洋房、沙滩别墅区。但是现在在原规划应该是别墅区却变成了高层住宅M区。
在此,我们请贵公司解释以下问题:
1、在原别墅的地基上建造高层住宅M 区,贵公司承诺的建筑密度8.7%的标准已经不存在,这在事实上造成了业主的公共空间的缩小,现建筑密度增加、景观破坏,导致该局部区域的度假品质降低、配套设施不足。在此,你们如何向原购房主作出解释?该问题如何解决?
2、由于新增加的M 区住宅高层,导致B 区周边建设周期延长,配套设施滞后,交通生活极为不便。我们收房入住,将会很长时间内面临施工的粉尘、噪音的影响,入住后的将会大大影响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并带来了相应的不安全的隐患。该问题如何解决?
3、原B区规划的游泳池不见了,这是何原因?难道贵公司擅自改变规划设计?
在此,我们的观点是:业主们认购房屋就意味着认可了富力湾的整体设计规划。在沙盘上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组成了富力湾的整体规划。沙盘规划是所有的购房者成就现实富力湾心中的美好图画。此时,贵公司与业主已成为富力湾的共同创造者,而不只是贵公司的单方行为可以决定它的变更的。这不仅是一个富力湾的整体规划,也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业主、游客心中的整体家园。根据海南陵水富力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大洪先生说:“富力湾打造的是一座城市。”可见,富力湾是有远大规划的。可现在贵公司从单方经济利益考虑增加一个M区,那明天又想到再建一个X区、Y区,那这将意味着富力慢慢失去品牌的一切――信誉、诚信及实力。我们想这是贵公司和业主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对于贵公司擅自更改沙盘上的整体规划,给业主带来的上述问题,如何解决?请予答复!并对沙盘上的整体规划的未来作出确定性的解释和承诺。
三、 根据合同我们购买是精装修的成品房屋,所有家具家电生活用品齐备,可以拎包入住,因此在合同上没有的项目费用,不应当在收房时向业主收取,诸如燃气初装费、电视初装费、可视对讲安装费。这些都是属于房屋的建设成本,已经包含在购房款中。没有这些设施就不是产品房屋、更谈不上是精装修拎包入住的成品房,也就不具有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四、目前,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否具备了入住的各种条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例如酒店、饭馆、泳池、健身房、超市、菜市场、公共交通,如果没有这些设施,我们入住后的日常生活如何解决?如何在这度假?请给予解决或解释。
五、 交房时,请提供‘房产测量计算说明’以备我们届时的监督核对。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希望贵公司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我们前往收房之前给于积极的回应,并在2010年1月5日与我们的业主代表进行及时积极有效的沟通,友好协商解决,为共建和谐美丽的富力湾而共同努力。
我们的业主代表是:B2-602 严利群、B2-302 李涛、B5-1101 袁俊杰、B5-202徐岩。
致礼!
B区业主:
B2-602 石琼 B5-1106 黄庆莉 b5-1606 李玉荣
B5-1101 袁俊杰 B7-0110 黄庆莉 B5-1601 张延玲
B2-302 党建华 B7-0706 蔡思文 B5-1602 闫伟
B6-1105 李晟 B6-1502 刘海燕 B7-1106 董晓航
B5-202 徐岩 B7-1511 张杨博浩/张委东 B5-0610 陈刚
B6-206 张玫 B9-06 张策 F7-3 霍忠泽
200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