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张裕集团旗下烟台中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药业”)所产鹿茸参鞭酒因涉嫌夸大宣传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违规药品广告曝光。据了解,该产品此前曾先后被武汉、浙江等地药监部
门以相同原因曝光或处罚,对于为何屡屡出现该类事件,中亚药业未予回应。
4日,记者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看到该局发布的一则关于去年第1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通知显示,“2010年11月监测到北京市主要媒体共发布药品广告21118条。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判定,其中严重违规药品广告305条,涉及药品品种80个,均为平面媒体发布。”通知显示,其中中亚药业的“鹿茸参鞭酒” 等28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主要表现为“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据了解,北京市药监局在将“鹿茸参鞭酒” 违规广告予以公告的同时,已将上述违规情况通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产品违规广告被曝光的情况,记者4日致电中亚药业试图了解进一步的情况。其业务部及厂办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已获知此事,但不愿做评论,让记者找负责此事的何(音)经理,但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处于通话状态。
让人奇怪的是,同一日记者在中亚药业网站上并未找到“鹿茸参鞭酒”的产品信息,其主要产品网页显示为空白状态,其他的三鞭丸、三鞭补酒的信息倒是不少。
其实,中亚药业“鹿茸参鞭酒”在被北京市药监局处罚前,已多次因违法广告遭到处罚。2009年,浙江省药监局对7种违规虚假发布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暂停销售,其中就包含中亚药业的“鹿茸参鞭酒”,停售范围为杭州市。去年,中亚药业“鹿茸参鞭酒 ” 因严重违规广告被武汉市药监局曝光,同时被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
对于药品和保健品的违规宣传,尽管有关部门不断曝光或处罚,但一直屡禁不绝,有分析认为,这或许与市场庞大、产品众多有关,也与执法不严、惩罚力度不够有关。 |